律师您好!请问高校是否是行政主体?如不是,它为何能够制定规定限制我个人的合法权益?
我与1996年与学校签订购房协议,成本价购买,已取得房产证。协议中规定:住满五年以后可以依法上市买卖。我现在想卖房,因是央产房,需单位开具证明。单位拿出他们2008年制定的规定,不允许我买卖。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咨询法院,法院不允许立案,理由:你们属于内部问题,他们无权干涉!请问我如何处理?
我是一名2003年退伍的士兵,。(我是带着安置卡入伍的)我退伍后,2005年经考试录用到交通局路政工作,至今没有事业编制,也没签过合同,不知道我们算什么,我们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给予我们事业编制吗现在又涨工资了,我们也能向同等待遇的职工涨工资吗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上夜班是否有补助津贴政策?屠宰场畜产品检疫工作每天凌晨2点开始上班一直到8点,实在辛苦,应该给以补助才合理。
2006年,县政府为照顾下岗、失地城中村无业人员的情况下,决定以城管局为法人代表,政府行政机关依法审查,准予电三轮从事短途客运。发放了559辆电三轮客运手续,其中有上路的车牌号、城运证、上岗证,三轮车主每年年检一次,并于12月份交一次管理费600元,至2011年12月已经6年,2011年12月6日县政府下达了取缔城区客运电三
原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主体发生变化,原单位要求签三方协议并与新单位签合同,新合同延续原合同,合同终止日期为原合同日期,原单位工龄继续,但岗位、工资组成等发生变化,是否可拒签,如拒签是否能得到赔偿,谢谢。
各位老师: 您好!食品药品监督所到门店检查发现冷菜间有一瓶已开启的辣酱表面有霉点,被行政处罚5000元,那辣酱据了解是前任冷菜师留下的,新冷菜师负责冷菜间工作已两个月。他薪资3560元/月。请教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可以进行直接罚款吗? 是否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的权利?
我是做每月计算厨房的定货金额,算店铺的工资。柜台的收银及营业报表,人事资料。还有就是有同的住宿舍的一些费用,客人的小费也在保管 但是现在我擅自离职了,公司要求我去交接,如果我不去是否要承担责任呢?(我工作期7个月 签订了合同,合同中有规定交接这一项)
缓刑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局的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是否对缓刑人员收监处理。 缓刑期间离开户口所在地去外地工作,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是得到派出所的口头同意就行,还是要履行纸板的审批程序。
电视台依据有关行政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报道,后原行政处罚被撤销,电视台是否应更正报道,如不更正报道是否侵犯其名誉权? 非常感谢!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