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问题:1.我被鉴定为十级工伤我应该得到何种赔偿?2.现在我生病了,生活无法自理,请问我还能对我的工厂要求哪些合法的权利?
我是在一家机械制造公司做售后服务工作的,今年4月26日,星期天加班到一家客户厂进行售后服务工作,返加办事处途中,乘坐当地普遍使用的载客三轮车与一辆奥迪车相撞。 发生事故后,经过一个月治疗,现已基本痊愈,但面部留下三条明显伤痕(分别为3cm\5cm\6cm长),背部两条(4cm\8cm),右手手背一条伤痕3cm左右,并右手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已上班2年多了),在上班时间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单位应该怎样赔偿?单位和个人各自应当承当什么样的责任?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 ,不小心给伤到了手,两个手指错位,一个有些骨折,但是都接上了,这个也不知道能凭上等级不能?我想咨询的要是凭不上等级,能得到别的什么补偿吗?单位里给报了工伤,治疗是单位出的钱,我想等康复了就不想在这个厂里工作了,所以想咨询一下。希望能得到回复
我在2010年6月份工作中不慎将我的左脚趾骨骨折,2011年7月19日劳动局为我做了劳动能力鉴定,2011年8月3日劳动局通知我鉴定结果,鉴定的结果是十级伤残,可我确不知道应该得到些什么样的补偿?希望有了解这方面的朋友给我个好的建议和意见。 谢谢
若保留劳动关系: 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月薪×停工时间(不超过12个月)、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些都属于单位给我的赔偿吗?那么单位应该赔偿我多少为宜呢?能详细给我说一下吗?希望大家帮助我。谢谢了!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在别的煤矿干着没发现患有煤肺病,但换了个煤矿去的时候身体一切正常,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的煤肺病了该怎么办
10月29号,我工作的时候,中指和无名指被切断,长度有一个关节多一点,现在出院了。听说公司没有买保险,但是每个月工资里都有扣保险费10元,公司对我的赔偿也没有回应。我应该怎么做来维护我自身的利益?
我(35岁,男)是公司的货车司机(工作6个月),送货途中车祸受伤。左腿骨折(性内固定术)和盆骨骨折(保守治疗)、一侧睾丸(切除)。 住院费用公司已支付,现在家休养。不能自理,家人照料。 公司没有工伤保险,也没有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请问:怎样所要应该得到的赔偿?具体由哪些项目?数额是多少? qq: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