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咨询我的工伤应该得到多少赔偿?
咨询我的工伤应该得到多少赔偿? 我是在一家机械制造公司做售后服务工作的,今年4月26日,星期天加班到一家客户厂进行售后服务工作,返加办事处途中,乘坐当地普遍使用的载客三轮车与一辆奥迪车相撞。
发生事故后,经过一个月治疗,现已基本痊愈,但面部留下三条明显伤痕(分别为3cm\5cm\6cm长),背部两条(4cm\8cm),右手手背一条伤痕3cm左右,并右手多处小疤痕。
一个月治疗期间,公司安排人员进行陪护,所发生费用由公司负担,治疗由本人借公司款项支付。
治疗期结束后,经交警部门协商,由奥迪车主、载客三轮车主与本人进行私了,因本人为第三方无责,由奥迪车主与载客三轮车主对我公司进行赔偿,金额为1.4万元人民币。此部分赔偿金全部由公司支配,经公司进行核算后对本人进行赔偿,细则如下:
1、工伤及个人养伤期间工资(共计50天),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60%发放;
2、治疗费用按有正式发票部分支付;
3、赔偿营养费4000元。
请问:
1、我这次事故是否应该申请工伤(现在公司可能没有对此次事故进行工伤申请)?
2、这14000元的赔偿金我应该得到多少?
3、上面所述的多处疤痕可以申请几级伤残?伤残赔偿标准大概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aohe(天津)
提问时间:2009-08-12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