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先生:我想请教欠条的时效计算问题,原欠条还期是2006.10.30,由于欠方困难,多次签延期协议,最后的一份延期协议约定:2010.12.30.还请本金,2011.6.30.还请息,但至今未还。 请问:这一份延期协议的失效期应是2012.12.30.还是2013.6.30.?谢谢!
您好!我现在一家公司上班,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一年前我也在这家,未签合同,现在合同签订2个月我被解聘,可以要求一年前未签订合同时的双倍工资补偿吗?(假设新劳动法2007年1月就生效了),超过诉讼时效期了吗?这方面怎么规定的呀?是不是只要在一家公司上班,就从离职时开始算诉讼时效呀?
在九十年代一借款户先后在我单位借款五万余元(信用贷款)后由于贷款的总金额较大不符合信用贷款的规定,当时的办事员便要求借款人用其土地使用证做抵押(但手续不合规) 之后借款户举家外出打工,一直不能取得联系,2008年该户回来向我单位所要其土地使用证,并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由将我单位起诉至人民法院,后在判决我
2000年借款给别人,欠条写的还款日期为2004年12月,但是当时只还了尾数。后来一直有还款行为,所以没有在2年内起诉,最近开始耍赖不还钱,说我的欠条已经过了2年的诉讼期,法院不会受理。我想问的是,注明还款日期的欠条,其诉讼时效就是所注明日期后两年呢?还是从最后还款日期后算起的两年呢?
本人于2年多前被人借走10万块钱..欠条标明月利息2分计算. 由于欠债方一直在赖帐不想还钱.. 本人前4个月已起诉法院. 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连本带利2年共计14.8万整) 但是法院一直没有开庭,前后拖拖拉拉又过了3-4个月! 我想问我只把利息计算到4个月前,现在超了4个月的利息8千元左右.. 法院能否把这笔 利息计算进来呀?
我有一朋友于2008年5月给我打了一个欠我煤款的欠条,欠条上没写还款期限,根据最高院颁布的《民事诉讼时效若干规定》,我这是否属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听说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不一样,是这样吗。我该怎么办?
08年集体欠个人钱,个人曾多次索要,但无结果,当年个人也没有集体给出具的欠条等材料证据。经多方努力11年集体给个人出具欠条,欠条未写明还款期限,只口头答应有钱后归还,请问,诉讼时效从何算起?谢谢
各位律师,您们好!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一年前朋友跟我借了几千块钱,承诺一个月后就还。但是后来朋友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所以,决定通过起诉要回拖欠的几千元钱。当时由于没有让朋友写借条,【但是汇款的凭证一直保存着。】 我想通过电话录音或者与其当面接触时录音来取得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关于证据
原告方在一审立案以后,放弃其中一笔债务的请求权,法院在其后的审理过程中也已经把该笔债务去除,但法院审理该案件拖延了六年时间,直到结案的时候才下发该笔债务准许撤诉的裁定书,请问该笔债务的时效应该从原告放弃诉讼请求的时候起算还是从法院下发裁定书的时候起算?谢谢!
我是5月28日入职,当月发到手里200多工资,之后干了7个月,现在公司关闭,遣散员工,说要按平均工资算赔偿费,请问我的5月份应该算里面吗?要是加里面就很低,比我晚到的同事都比我多,合理吗?
中午的时候我找了一间房子,付了500块钱的押金, 说第二天搬进来 结果由于部分原因,不能住哪儿了, 然后下午我就打电话给 房东解释原因, 房东不理,说不住不退钱! 怎么要回来呢? 有收据: 写的是收押金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