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我去年12月开始休产假,三个月产假期间公司每月发放900元的基本工资(以前年度休产假者都是如此发放),09年3月我报了生育金,现在事情过了大半年,公司要求我把产期发的基本工资退还给公司。我想了解一下公司这个作法合理合法吗?我现在已经离职,如果他强行扣我上个月的工资,我应该怎么作? 实际工资包括
本人于2010年1月28日顺产(该时间为年休假),产假从2月1日休息至5月2日。 在这三个月期间,单位的工资照发,奖金停发;在这三月期间的任何单项奖停发;另有社保发放的生育津贴。 需要咨询的是:我单位因2009年工资总额用尽,所以本应在2009年发放的部分奖金放在了2010年作为单项奖发放,明目分别为:2010年企业文化奖300
我是河北省私企的员工,我是今年8月的预产期,我今年27岁,现在公司告诉我我的产假是105天,产假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我每月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750效益工资450资金300津贴200组成的)这样合理吗,我们公司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险,生育费用应该由谁出,(听同事说公司报生育费用是由当地的社保中心按医保报销的,而且是定额的
我们的工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每个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半年考核发放一次,单位认为我在产假期间没有为单位创造效益,拒绝发放产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请问这合理吗?
我老婆被深圳公司派到上海办事处工作,工资构成是:工资¥2200 工龄2年工龄工资¥100 补助¥900 住房补贴¥1500 月收入总计¥4700.但是劳动合同上只体现了¥2200 其余的都没体现,只有银行每个月的进账记录可以体现,这个收入已经持续了12个月以上。现在我老婆要休产假,公司要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请问是否合法?
我对象是去年7月份请假到11月份生宝宝的,请假期间每月发放基本工资的,可现在又要拿回请假期间发放的工资叫我对象去什么社保那里去拿,请问这样可以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在公司工作5年,与公司签订合同为基本工资4800,其中包括800元津贴和1800元绩效工资,2011年之前社保是按4800元的工资基础缴纳,但由于绩效的缘故,实际平均月工资为15000元左右,并且公司从2012年起,改为按2011年的平均工资即15000元缴纳社保,并且公司一直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我将在2012年2月份休产假,产假期间工资
2011年9月13日做的引产,胎儿是29周+5天,公司给予50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没发,但是有生育险,生育险能补贴3个月的津贴,在产假期间,公司的工资不发符和法律规定么,我现在还有权讨回产假期间的工资么?
我公司是一家山东企业,在北京设立办事处,公司之前一直没给交保险,2011.11月在第三方上的北京险,让公司补一年的保险公司没给补,因北京市规定外地人口不能上生育险,2012年1月才上生育险,我的预产期马上就要到了,但公司通知我,在我产假期间,不享有任何工资待遇,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能向公司争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