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老板因我发现前任3万元税款错误,要求我前去税局解决,在次日与我签订合同,合同书记载:10年7月13日入职,合同期限2年,岗位财务,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加班支付加班费或调休。其中一条:员工奖惩按《职工守则》,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最后签名的上方,增加了:“乙方(本人)声明已经咨询阅读本合同内容的所有条款,甲方对合同条款已经进行解释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理解并知晓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当时我提出职工守则是什么?老板回答不要迟到早退。其它我没多考虑,就当天28日签订了合同。我11年8月间断请假10天,老板叫我写假条,请假期间又打电话给我,叫我去处理账务,实际间隔累计请假8天,财务工作均由本人完成,工资还是按假条上少算了。后来在8月31日老板以我违反公司制度为由对我做了除名处理,办理退工日期在11月,所有9月我还不知情办理退税申报,因为没有考勤机,我的所有加班没拿到1分加班费,也没让我调休过。10月公司招了新会计,书面通知我解约并去交接。 公司规模不大,就财务、业务、质检各1人+老板。我有很多加班,他都下班了,也没考勤钟记录,我从没拿过加班费。说好可以调休的,等到我要用时,叫我请事假。我们不知道什么员工守则,更没签字过。我进公司就1个业务,前2个财务都在试用期被老板开除了,我的请假他口头同意了,结果又叫我回去处理工作,事后否认说不同意,违反公司制度,我被开除,以此拒付9月工资。
现在,老板拿出一份员工手册,上面说连续旷工7天或累计旷工15天,可以开除。这个手册从没见过,合同中也没提及过。分明是他后来为了掩盖才补做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我在开庭时拿到老板材料,老板将10月12日的解除通知篡改成“再次通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供了假通知说8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又让公司其余3名员工作为被告3名人证出庭,9月未见过本人工作。最终败诉,理由为我的9月工作证明不足,其实老板在9月招人,并在9月30日夺走本人办公室钥匙,对前任留下给我签收的资料,未作签收,还包括我接任后的会计凭证都在公司。不服准备上诉,他又交了个员工手册,如果证人证明已经公示,而我确实未见过,以谁说的为准呢?
员工商品房团购承诺书 一、我自愿按照“企业牵线搭桥、专业公司开发、员工自愿购房”的原则参加单位职工配套生活区“某”商品房团购。 二、我同意“某” 商品房团购房均价A+B元/㎡(其中毛坯房均价A元/㎡、精装修B元/㎡)。签订承诺书和缴纳预订款之日起,不论房价涨、跌,自愿承担购房风险。 三、我同意单位职工
员工商品房团购承诺书一、我自愿按照“企业牵线搭桥、专业公司开发、员工自愿购房”的原则参加单位职工配套生活区“某”商品房团购。二、我同意“某”商品房团购房均价A+B元/㎡(其中毛坯房均价A元/㎡、精装修B元/㎡)。签订承诺书和缴纳预订款之日起,不论房价涨、跌,自愿承担购房风险。三、我同意单位职工配套生活区“
我想一个卖家的淘宝店铺,转让前双方签订一份合同,里面有较详细的双方需要履行的权力和义务;有的人说淘宝不允许店铺转让,所签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有的人说只要双方自愿签订转让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想咨询下这种情况的话我所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希望能帮我解答下,谢谢
以前家里的人安排相亲 非把我嫁给本地人 当时我才19岁左右 没身份证 但是出了个户籍证明 然后花了点钱把结婚证拿到了 名字和年龄都是假的 这种结婚证有没有法律效力啊 现在我自己出来打工认识了一个男朋友 我们想结婚 但是不知道原来的结婚证有用没 拜托律师们给点建议 谢谢了 和以前那人有个小孩但是现在他
您好,我2010年9月在联通营业厅办理的固话宽带手机捆绑业务,当时我告知他要办理宽带资费是每月40元60小时限时资费,但是我现在发现确认单上宽带资费是80元包月,我手中的确认单就相当于一份合同,它是一式两份,联通营业厅留一份,我留一份(我的这份是第二联客户留存),我的这份确认单上下面有我的签字但是并没有他们的
在我们村有一些房子在卖,原来的房主是菲律宾人,后来卖给了其他人,房产证没有过户,只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双方盖手印,并且将房产证转交给买方,而后来,这个人又将房子卖给了另外一个人,前前后后这个房子转卖了三次,最后被我们买了,手续也还是一样,只是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转交给我们,并签订了购房协议书,仍是没有过户
网吧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位于XXXXXX号的XX网络城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XXXXX号的网吧(XX网络城),转让给乙方,建筑面积为295平方米。 二、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