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企业破产了,现由另一家企业托管,生产正常,我也正常上班,请问原来的企业应该如何给我结算?是否有赔偿?
所住房屋为房改房(以前是单位分的房,后由住房人购入并一直居住),取暖费之前由单位统一缴纳。今冬,单位称已申请破产,无法缴纳取暖费,需由个人承担。请问是否合理?国家有无相关政策规定?现在是否还有煤火费或取暖补贴?望详解。
我们是新疆奎屯市的四大破产企业的一个,今年的5月,有房地产公司来说要对我们小区进行开发,我们的平房可以置换同面积的一套楼房,但是我们的平房只有两间公房算面积,大家在房屋不够使用的情况下加盖的房屋,一律不算,还有很多居民自己盖得棚子和养殖场,也不予赔偿,或赔付40-50元一米,(不是平方,是两面墙的长度),
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是50万,因为银行贷款150万无法偿还,所以想申请破产! 破产的话是不是必须还50万的注册资金,不然法人要承担刑事责任,要拘留的? 破产如何操作的?公司的帐目应该如何?谢谢!
我是一名国企破产安置的工人,在再就业后一直就工齡问题和单位纠结不已,看了劳动法,又查阅了不少关于这方面的资料,但感觉不是很清楚,就想咨询一下到底我们这种如何计算工齡,有没有什么相关政策依据,谢谢
你好,我是一个破产企业女工,今年49岁,养老保险交了15年,我想问一下国家对破产企业女工退休是什么制度,我因该如何去做
我原来曾经在一家国有企业里上过一个月的班,以后就到其他地方上班了,但是档案还在原来的企业里,在其他地方上班是临时的。现在,原来的那个企业破产了,我还算是原来企业的职工吗,还能享受破产的待遇吗?非常感谢!
我是1982年10月去部队服兵役3年,1985年12月分到国有企业,工龄已30年,工伤10级伤残。公司在2003年改制(8个股东花76万),现在公司又要进行身法置换,重新挂牌(更改名称),在2004年初签订合同自今(中途一直未再签过)。现公司跟我结算:3年兵龄不算、19年*450元(2004年前按450元结算)、8年*800元(2004年开始按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