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租一厂房事前已经说明要三相电源,房东说有才租下的,合约期3年、违约金两万,押金一千,但是搬进去发现电力不够勉强使用了一年,并且我方给该房建围墙、铁门等,现在我方想搬离可房东要求赔偿请问应该如何算?
我想问下后来加的这个条约是否有效,我如果不想再租,是否违约?
租屋协议 甲方:大田桥边屋主(曾伯新) 乙方:汤穗生 谢志海 经双方协商定如下条约: 1,甲方将大田桥边楼房边两间房屋及楼房大门口到公路的空地 租给乙方使用。租金每月500。00元,租期3年,即2006年5月1日 至2009年5月1日止。交定金1000。00元。 2,甲方要供水,电等生活必须设施。乙方
六月底(25日左右)在一房屋中介公司的说辞下,约好了卖家,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无需贷款类型),当日支付了房屋交易的定金(我方定金的全部数额及卖方的房产证均压在中介处)。 随后两周内,中介公司没有以任何方式与我方(买房)联系,我方觉得很是怪异,于两周后与当时签约的中介公司职员联系,又过了一周,中介给我
合同签订超过一定的期限没付钱,每天按照1.5%的利息计算,算不算有效合同? 是的,有想撤销
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有效吗?我是从事装潢设计,我们单位规定了合同必须签订十年,并且在合同的“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中明确的写上了“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外,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内,任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须支付违约金给对方。每提前一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六千元整。”并且我们
未签订劳动合同,却签订保密协议,并要支付1万元违约金,该协议有效吗?
今年1月,我在网上看到一个招聘启事,说是某咖啡会所招吧员,我和朋友就去应聘了,本来说是1月中旬就开张的,结果因为装修得问题一拖再拖,这个咖啡会所是在一家酒店的二楼,3楼到6楼是该酒店的客房部,上个月下旬,客房部总算是开业了,但是我们的咖啡会所还在装修中,过年之前,经理让我们签了一份保密协议,说是因为我们
我与开发商06年9月10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文本,是属于期房。房款是9万元,合同约定于07年12月31日交房,没有约定违约金支付方式;只是当时不懂,开发商在合同中写有这样条款,“税金由购房者支付”;直到08年9月2日才交房,税金我已经交了,不交不让入户。我可以主张税金条款无效吗?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违约金数额怎么计
您好,我于2007年购买了北京朝阳区某楼盘的商品房,按照合同规定开发商应于2008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房屋的大产权,并于交房之日起2年内办理小产权.房屋于2008年3月29日入住,至今2年有余,但是产权证却迟迟未办理,也未赔偿业主违约金,我听说过了2年的有效期就不能起诉开发商赔偿违约金了,请问是这样吗? 另外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
一个房产商以房地产作抵押,要求我朋友向他投资,承诺每月按投资额的3%支付给我的朋友,作为投资收益,我朋友对他的经营及盈亏一概不管,并签订合同,如果违约,房产商每日按投资额的0.2%支付违约金给我朋友。请问,这个收益合法吗?如果真的违约,起诉法院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公司在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提前解约双方要赔偿违约金的条款有效吗?
我因故想离开现公司,但合同还有8个月到期,在提前30天交辞职报告后,人事部门说要我赔偿5万元,因为以前签订的合同中有写这一条,所以想确认我是否要赔偿给公司,如果不用赔但是公司不给我办理手续,我是否就可以离开公司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