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经朋友介绍认识,从相识相爱,到未婚先子,女方因多次背叛,出轨,导致我对及其的伤心,难过,没有面子,家人,孩子,如果不是孩子不会对女方如此,一再的忍让。仍由她摆布,现本人已33,孩子已经长大了,想尽快处理这些伤风败俗的事。 女方昨天也就是2012年3月1日,凌晨1至2点到我住处骚扰以及强行拿去本人现金1万6千元,和一条黄金项链价值1万9千多。
我是男方 因未婚生子现和女方感情不和要分开 但女方偷偷的把孩子带走了 再跟我说要分开 不愿意把孩子给我 请问我该如何争取到孩子 我不愿意把孩子给她
两人未婚生了个女儿,后因感情不和分手。现在小孩户口怎样登记?
两人未婚生了个女儿,后因感情不和分手。现在小孩户口怎样登记? 要登记户口需要些什么证明?具体需要怎样一个流程?
我和前女友未婚生了一子,现在感情不和分手,孩子要怎么报户口?
我和前女友未婚生了一子,现在感情不和分手,孩子户口还没有报,我需要什么手续呢?我现在又交了个女朋友,也领了结婚证书了,这样我要怎么办??
没有结婚证同居两年,办过酒席,现有一岁半女孩 ;如今感情不和分手孩子会判给谁啊 ,女方在同居期间有暴力倾向,对我和孩子经常打骂,对我母亲也是口出不逊,请专家提供孩子的抚养权应该给谁啊 ,谢谢
因感情不和二次起诉离婚没有直接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会不会叛离?如果不叛离是三次起诉还是上诉能判
因感情不和二次起诉离婚没有直接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会不会叛离?如果不叛离是三次起诉还是上诉能判
因感情不和二次起诉离婚没有直接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会不会叛离?如果不叛离
因感情不和二次起诉离婚没有直接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会不会叛离?如果不叛离
因媳妇出轨,但没证据。我不想等证据了。想跟她尽早离婚,在我提出离婚时,媳妇过了一天就把金器全带走了(价值50000),当时我外甥看到了(公安机关作了笔录)。我想问一下这金器在法庭上还能要回来吗?
我有一个朋友,他是公务员。现在和一个香港的女孩准备结婚。女孩已经怀孕,单位的领导却要那个女孩强行做人流手术。但是那个女孩是在香港医院联系好,准备在香港生。由于女孩之前离过婚,大陆这边要求其出示单身证明才可以办理结婚手续。现在她已经被该单位的领导扣留了身份证及回乡证,不允许其回香港。请问有这样的明文规
因外因导致的分居,不是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分居后如果一方与他人产生感情想离婚
夫妻双方和家庭无力购置房子,男方父母对女方有侵犯和破坏的意向,导致女方自杀未遂而分居各自家,并不是两个人的感情不好,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会见一面,女方应该是不会去男方家生活了 女方家里对男方有意见不愿与其一起生活,夫妻两人只能分居, 假如一直无力购房,不能共同生活一直这么分居,买不起房会对婚姻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