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怎样算过高?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怎样算过高?这一规定,给某些人为了遮盖减少自己违约数额而找到了借口,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逾期办产权证,约定:交房之日起365日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近2年违约金6.8万,这样约定能算过高吗?
违约当事人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吗?如果可以,该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违约当事人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吗?违约方解除合同后,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请问:法律规定有哪些民事责任?
我的当事人对佛冈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不服但过了上诉期还能再审诉吗?
我的当事人对佛冈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一审判决不服但又过了上诉期还能再审诉吗?再审诉的话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审诉还是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审诉呢?还需要哪些材料吗?
请问一下在线律师,有一个人从我这拿了6万元说因业务需要让我给他合作,经过双方协商因我出资6万元可获得利润一万元,现在进过查明没有此事,钱我也给他了,请问我是否能通过向法院起诉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报案是否可以定为诈骗?如果能起诉也能报案请问那个方法比较好? 当事人写的证明原文如下:《证明:本人某某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09)豫法行终字第00026号将上诉人列为:“(一审原告)新乡市区管道气用户14848人,”非常错误。因为本案的“行政上诉状”列的是:“上诉人(一审原告)王合安等511148人新乡市燃气用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上诉人列错的行政裁定,是否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