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跟浙江绍兴诸暨一家公司签约的,合同抬头是浙江总公司的,但是人在香港分公司工作,属于长期外派,工资在香港发。但是为了办理在香港的工作签证,公司跟我们还有份假合同,抬头是香港分公司,上面所列工资假期都是假的。 今年我12月份结婚,公司一天产假都没有给我,理由是总公司有规定,按事假算的。 我请了8天都被扣了工资。 跟总公司那份合同上他们没清楚列明假期如何算,只有一句按公司规定执行。但是所谓无婚假的规定是在2005年制定的,那个时候我还没进公司,根本没见过那个规定。 另外,今年7月我要生孩子,公司又搬来香港的产假,说是只有10个星期产假,公资发80%。 我不明白的是,我如果要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他们已经香港的婚假产假规定来制约我合法吗? 我的婚假产假应该是怎样的,期间工资怎么发?如何才能捍卫我的权利?望详细回答。万分感谢!!!
我今年年底马上就要结婚了,不知道学校该不该扣除我们的绩效工资,还有我们学校的老师有的快到产假了,绩效工资如何发放!
我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请问婚假和产假工资是按本人工资的100%发放,还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发放。
员工每月薪酬由工资、各项津贴和补贴以及奖金构成。其中工资包含岗位工资、司龄工资和特殊技能工资。休婚假、产假期间只发薪酬中的工资(即岗位工资、司龄工资和特殊技能工资)。各项津贴和补贴以及奖金均不能享受。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只签订了岗位工资。 请问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呢?婚假、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如何发放呢
我是做文员的,马上休产假了,想问一下产假的工资是怎么算的,我现在的基本工资是1600基本工资+100外宿补助+300就餐补助,请问我的产假工资要怎么算呢?
我2007年来到公司工作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要求),2010年3-6月事我的产假休息期,2010年11底我回来上班,老板说产假工资照补,但因经营困难,我的产假工资一直未发,日常工资也欠了3个月,我现在要辞职,可以要求清算产假工资吗?
我于今年2月开始休产假,现在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休假期间没发工资,现有法律会有什么处分? 2.我的合同是中山的,但工作地是在广州,如有纠纷可以找广州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