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从06年开始在某医院上班,期间曾签订过一次1年劳动合同,但现已过期,现由于个人原因提交辞职,已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但是其医院拒不办理相关手续,请问该如何处理?
问题补充:医生不能直接走人,因为到其他地方工作的话必须变更执业地,这个需要原单位开具相关证明!
新工作地点要求在2月底前开始上班,如果由于原单位不开具相关手续导致不能在新单位上班,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我现在进了一家公司(工厂),招聘的时候说是按劳动法结算工资,但其实加班很少(工资也就少),所以很多人进了厂发现问题之后就要辞工,但公司(工厂)以辞工需要找人代替现在的工作岗位或者是说辞工需要排队,1个月只准许1到2个人走,现在都好像拍到10月之后还有吧(我晕),我也是进去之后才发现,从进去到现在我已经工
去年找到的工作 签了三方协议 现在毕业了 来到公司 还有没正式签劳动合同 只是填了一个入职表格 现在每天帮着跑腿 公司说是等培训完以后在签合同 我想问一下 如果正式工作了待遇和职位与之前签三方时不一样 怎么维权 还有就是如果我现在要离开公司的话需要什么手续么 我的档案和户口已经签到公司所在的城市了 如何处理
我是2006-6-28到公司上的班,签定的用工合同是2007-1-1至2009-12-31,合同到期后没有与公司签定用工合同,在2011-4月主动辞职,在辞职后发现公司购买的社保是2007-1-1至2010-3月用个人名义购买的社保,这其中并没有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在2010-9月至2011-5月公司是由公司的名义购买了社保的。这其中的2010-4月至2
我在公司休假一个月的时候像公司提出离职,并且当月我还从7月1号到8号在上班,9号开始放假。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说如果现在离职就发到8号的工资并且不给休假。如果晚一个月休假的话就要继续帮他做一个月的事并且还要扣除一般的项目款。我们的项目款是下半年发上半年的,相当于一个奖金吧!
6月底提交离职申请 但是到了天开始办理离职手续时发现,有问题去年11月单方面签了个考察协议 1年内离职赔付公司一部分金额 只有一份留存公司 我这里没有 但是签字了 不知道这个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 其次原来工资都是打银行卡的 突然改发现金 并且在我未知的情况私自扣下 转为了离职赔付金额里 总觉得公司这样做非常的恶心 不
我以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公司提前离职,是7月6日提出,并表明我将于8月10日离职。可是7月15日是我们平时发工资的日子,有时会迟两天,今天7月17日傍晚主管却跟我说公司不打算给我6月份的工资,我当时就应主管那我周三就不去上班了。(我们周一周二放假)。因为之前签合同时,里面有写没做满时间走人,要赔偿公司两千元培训费。
我7月15号和老板提出离职。希望8月15号正式离职(合同未到期)老板要求我现在办理完交接马上可以离开。可是我是希望8月15号再离开的,请问我是否有权利要求呆到8月15号呢? 是我主动提出的辞职 。而且 合同期限还有一年呢,属于我提前终止合同的。
我在商场做主管(没有合同),现在提出离职,但因为缺人,还没有离开。商场规定离职以后不能在同行业工作,但我想去某专柜做店长,这属于同行业么,而且商场这边知道了,控制我说不管我去哪个厂家,都给我搅和黄了,同时也封杀厂家。我想问问,商场有这样的权利么? 现在商场本月的工资没给我发,同时我相信压的那一个月的
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下, 我原先在一家民营医院上班,于2011年3月24日提交了辞职申请,董事长已经签名。上面填写的拟离职日期是2011年4月24日,由于本人当时是孕足月准备待产,在上面同时写上了拟2011年4月1日开始休产假。然后于2011年4月1日开始休产假,于4月17日生了宝宝,之后一直在家休息,没去办理离职手续,拟定明
我在某公司上班、合同是3你的 我做了半你就自动离职了、现在公司寄了一封信给我、要我回去办手续 不然就按劳动法机规章制度来解除合同、那信还是让人送到我家门口、我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