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上市公司门店部门经理,2011年7月公司要将我调到其它门店工作,因离家太远,还要个人额外支出租房费用,我不想去,公司人力总监找我谈话,我以个人身体不适,要住院开刀,为理由进行推脱,(实际也在谈话5天后本人就住院开刀治疗2个月)人力总监就我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理由,提出以下几点:1、你可以住院但是你出院回来后将失去门店工作职位。(我住院一星期后门店工作就被人顶替,并有门店申请任命报告)2、你住院回来后将任由公司安排工作地点。必须服从!3、管理层本次工资上调,你没有份。我在公司工作12年,业绩一直排在公司前列,听到这些话后,很气愤,同时也很心痛,见识到公司高层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惜采用任何威逼手段,刺伤下属,实属寒心至极。我当时没有用任何言语进行回驳,也无任何过激行为,只是讲了句:我确实有病需要去治疗。做为一个为公司的业绩只流过血,流过汗的男人,第一次默默的含泪,带着被绞痛过的心缓步离开。现我半年治疗期已满,本月17日回到公司上班,没有实权,没有位置,门店管理处口头告知我,管理层工资调整我已经没有份。我的固定期限合同是2012年2月29日到期,到今天2012年2月28日实际工作年限11年6个月,今天管理处通知我过几天人力总监要找我谈话,谈话时间正好属于合同过期时段,我该如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人力总监言语是否构成对本人威胁?(位置已被顶替,工资无提升,两条已经成为事实)。我是否可以提出受到威胁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补偿?请有经验的律师给予合理解答,万分感谢!!
如遭遇别人威胁及恐吓并到本人公司辱骂诋毁本人形象可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一个地痞流氓(前男友)他因为贪图别人的钱和一个认识不到半个月的人订婚 他马上要结婚了但是不允许我有自己的感情生活 想让我当他情人 我不同意 就肆意侮辱、谩骂我并威胁我 以我们以前的事到我公司宣扬 毁坏我形象 声称要让我身败名裂 我不想再继续受他辱骂 恐吓 威胁 请问我该用什么方式合理保护好自己?
如果男的没有经过本人同意就强制拍裸照,不答应他的要求就用照片来威胁。 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吗?当事人应该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了裸照视频,现在用来威胁其就范,当事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本人与杨浦区一家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浦东新区深圳发展银行工作,合同签到2013.9月,本人1/16提出离职明确表示做到1月底,但实际1/31拿到手工资就结算到1/16,扣除四金后只有500多点,而且1月公司应该有过节费的我也没有,2011年全年都正常工作,年终奖也没有拿到1分,想问一下公司这样单方面1/16就终止合同是否违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