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租一个门面,所有都商量好了,现在房东说房产证是他女儿的名字,他女儿在外地上大学,现在这个合同该如果签?
你好,我描述下我的问题: 我(乙方)在2011年4月2日与门面承包方即是房东(简称甲方),签定了一年的门面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12年4月1日.我说明下,所在的门面的最终拥有权是市粮食局单位的,不属于个人的.甲方与粮食局签定的承包合同在2011年12月31日将终止.我也是在4月2日那天从之前的商家手中花了五万元转让费租赁下
我和门面房东的租赁合同中,房东要求租赁金额不写入合同中,可能是为了避税,怎么办?如果我不签字 他就不租给我,我没有办法,不可能不租呀,因为生意还可以。 如果我签字了 是否为无效合同 后续怎么办,就拿他没办法吗。
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这两天要签订租房合同,合伙人准备自己去签合同,然后再和我签订合伙协议。但费用是双方共同承担,以后不管盈亏都是各占一半,我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我前几个月租赁了一门面,开的美发店,是在以前的承租人手上转租过来的,当时签了合同到2013年9月,2年的合同,前几天来跟我说房东要拍卖该门面,他的合同也到期了,叫我2月份搬走,我晕死,我投资了几万块还办了些会员卡,叫我走就走啊?合同上有条说不可抗因素互不担责,求教像我这样的属于不可抗因素吗?我该怎么办?
门面租赁中有“房东不涨房租,乙方不得转让”但乙方在转让,最后没有转让成功,这个可以算是乙方违反合同吗
如题所述:门面租赁中有“房东不涨房租,乙方不得转让”但乙方在转让,最后没有转让成功,这个可以算是乙方违反合同吗?合同没到期,房东可以收回铺面或者要求乙方涨房租吗?
去年在长沙租了几间房子开招待所,半年交了9000元房租,1000元押金。因为生意经营不好,想把门面转让出去。这个招待所已经有十几个人经手了,每转让一次房东都要收1000元押金,即使没有违反合同规定也不退还。并且在房屋出租时房东没有出示任何房产证,物业证明,房屋出现任何问题都由承租方承担,房东没有任何责任,房租每
门面于2011年开始出租,租赁人和我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合同上有明文租期年限,现在租赁人只做了一年,要求退租,合同上没有注明违约金事项,我现在能否找其索要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