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开了个小超市,昨天刚刚让别人捎了一包面,今天市里工商来查,我还没找到生产日期,给我带走了,以前我进的面是有生产日期的,这次别人捎来时忙着,也没看,也许没有,反正没找到,他们就给我颠走了,还说罚款
公司在台湾本地有注册,是正规公司,在大陆设了办事处,没在工商部门登记,没任何营业执照,以个人名义租的房子做办公室,但无仓储货物,货物放在香港仓库,办事处有业务员三四名,主要负责大陆客户的业务,大多数客户都是做美金,货物送到客户香港仓库,或由FEDEX交到机场,客人自己完成清关.只有一小部份客户付RMB到主管个人帐户,货物
户口本上除户主即承租人外还有2人。1人户口在此地数年,曾在此地住过数年,现不住在此地;另一人曾在此地住过数年,后迁出户口搬到其他地方居住数年,现户口重新迁进来不足3个月,居住不满半年,二人能不能称为称为同住人?如果要更该承租人,只需现承租人同意,还是同时要经过另2人同意?
我是初婚,无小孩。女方生了一个小孩,但归对方所有,而且在对方时并没有打结婚证。现在我们领了结婚证,怀了小孩,马上要生了,但没办准生证,我们这种情况要不要罚款?罚多少?
我于2004年3月生有一女儿,我是农村户口。在08年的时候老婆怀了第二胎,当时去办准生证时才知道她的户口随读书时一起迁到当地学校所在地[系城镇户口]于是我马上将其户口迁回农村。当时计育办还是不发二胎证,在没办法的情况下于次年三月份生一男孩。后通过渠道已经上户了。儿子现在都两岁多了,前几天计育办有人来我家里说
我今年21周岁,我媳妇也21周岁,我们今年4月10号结的婚,并在今年9月份生下一个孩子,我们还没有结婚证呢。我现在应该是无效婚姻吧?会不会罚款?罚多少?他们有没有权利拘留我?
情况如下:第一天肚子疼,我怀疑肠胃痉挛,去医院治疗。大夫开药后去输液,先打了一针6542,后输左氧氟沙星,输了一会后我全身发冷且止不住的颤抖,大夫进行了抢救,打了安定和抗过敏药两针,过会后症状消除。问过大夫可以回家后便回了家。结果晚上又是全身颤抖动也动不了,家里也没人,到了早上同事去我家发现时我已完全没
我们双方已经分居四年多了,孩子一直跟我,忙时孩子的奶奶带,闲时我带,我在哈市有一套房子(婚前未公正)女方一直不签字(给她十万她就同意)以我现在的收入一下拿出十万,负担也挺大。分居这些年女方也从未拿过抚养费。不过哈市的房子从09年已由我来出租,收入归我。我想问一下,除了给女方十万,还有没有其他的方法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