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从学校出来到这家工厂实习,现在在无锡市新区某工厂实习,因在上班期间上厕所滑到受伤,现住医院。公司口头答应做工伤处理,但住院七天时间仍旧没有正式回复。我们现在怎么做。
事件:学生被学校分到外地(广东)公司实习,下班期间出现意外,导致左腿骨折,期间医疗花费较大,公司方面愿意承担意外险赔偿。 疑问?学校与公司的协议中,将实习学生出现意外事故定位特殊条款(实习公司按照意外险处理,学校与河南省人力资源中心协助),但由于过于简单,其他两方具体职责应该有什么?学校应该给予什
您好,我是实习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受伤,请问学校我个人和厂家应该负什么责任?还有开学时候买学校办的保险现在还有效没?
您好,我是实习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受伤,请问学校我个人和厂家应该负什么责任?还有开学时候买学校办的保险现在还有效没?
在校技校生,在学校的实习场上手受到机器碾压,造成左手食指骨折,手筋断裂,现目前安装在手上的钢板已拆,病例及发票等全部被学校收缴,在手上的只有受伤时在医院的X光片。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可以对学校进行理赔吗?
学生外出实习期间意外摔断左手校方应该负怎样的责任学生应该如何应对!
在校十二天学校发了一本书,也未上一节课,就假借勤工俭学为名要求学生外出打工六个月。要求学生签合同可学生连合同的副本都拿不到,而且每个月只发600块的生活费剩余工资由学校掌控。在外期间学生意外摔段左手校方应该负怎样的责任学生应该如何应对。
一大专学生在长春一汽大众实习,上夜班后做工厂班车回职工宿舍。当晚一点半左右,在距离宿舍20米处提前下车买东西。结果遇到抢劫的,在宿舍大楼门前被捅了一刀,受伤住院。犯罪分子逃跑了,至今未归案。请问学校和工厂有多大的责任?这个事件的责任如何分布?期望您的答复。谢谢!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在校学生并不具备这些“劳动者”的条件。因此,实习的在校学生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我想问一下,规定上"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业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