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大一。同学A是我室友,近日他在QQ空间和人人网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其中的过分玩笑已然对我造成侮辱。(在此之前,我并未得罪对方) 另外,由于此文的点击量远高于我近段时间社交圈子人数,同时其内容侮辱了我的人格尊严,也损坏了本人在同学心目中的形象,并由此影响我学习心理,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对方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侮辱罪?如若对方再三作出这种行为,我是否应该提起上诉? 如若此行为构成犯罪或轻微犯罪,请您对此事件作出公正论断,本人将此发表在QQ空间,借此对同学A作出警示。 以下附同学A原文: 《银长列传》 因为A610的阿东写了一篇傅公公列传以后就当了皇上 我为了也当皇上于是也要写一篇2017的银长列传。 银长是大2017的文人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银长银过很多湿和糍 并以此作为他的签名来昭示他的文人身份 所以我们都顺利的知道了他是文人会银湿 不过自从一款自动写湿的软件被一些反动软件工程湿开发出来后银长总是会在银湿时感到一丝隐隐的不安 因为银湿是一间过于文艺的事情 作为一个有志青年二十岁本该过了银湿的文艺年纪 所以银长是不会甘于此的 于是他决定去指挥一只球队 于是银长拿着他的思考平板从成都市竞走冠军小野利姆那里拷贝来了高端智能游戏足球经理 虽然在这个倒塔山口山横行的时代 但我们已经知道了银长是有品味的文人 所以他的血液里流动着不甘平庸的灵魂 所以他真的要去指挥一只球队了 银长早从恒大到曼城经历了各种腥风血雨 甚至为了球队荣誉熬夜翘课 以及为了增加游戏的平衡性不得不牺牲节操读取存档 所以我窃以为这个游戏的开发团队应该请银长吃火锅致谢的 后来银长的曼城终于到了宇宙的巅峰直接打败了西部全明星队 于是大2017的文人有感到了一丝寂寞 果然是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啊 于是我们的文人决定要去统治东欧了 这时候骑马与砍杀就很应景的出现了 这个游戏做的比较平衡于是银长就根本不用牺牲自己的节操来拯救它 一阵血雨腥风后银长顺利的统治了东欧 大概不就的将来银长就可以统治世界吧 因为文人多风流于是银长的设定里就有风流这一项 银长其实是有一只女盆友的 但银长总是能约到其他妹子去吃冰机灵或者去猩猩的聚集地猩巴克看漫天繁星 当然在此情此景下银长是不会唱带你去看流猩雨落在这猩球上的因为银长一向是不屑于这些低俗小禽歌的 向天再借五百年和乌兰巴托这种民族文化的精髓才是他的爱 当我在ktv听到银长用他性感的声音唱出看铁蹄真真时我顿时激动的眼泪都要留下来了 银长不是普通人 他曾参加过便论赛 一看形式不对就万解了甲亢状态XXX(此处为本人原名,隐去)的愤怒 对方那见过这架势直接被爆出翔哭喊着妈妈作鸟兽状散了 不过第二场的其中有个人吃过恶魔果实于是 而本来也是势均力敌 不过对方只是普通大学生一般也就打打倒塔把把妹闲的很而银长要同意东欧是非常忙的于是最终还是输了 但银长还是非常乐观的 从 赛后接受采访的时候只淡淡地留下一句 天亮了 可以看出来 虽然史学家们日后在研究银长时一直对此话由来以及体现了银长的什么思想感到费解 不过银长就这么说了 不带走一丝云彩 这就是他被许多小女人仰慕的原因 他是一个语言上的追风少年 银长对电子产品的要求并不高 一直还在用塞班机诺记 不过银长本可以去买高端智能机水果四代的 不过他把这钱用来给他女友买东西 所以我们的文人对他女友还是很好的 虽然银长总是装出一副对把妹很在行的样子但我相信他只是嘴上银裆而已 当然银长也很大方 私藏的店长推荐从不吝啬给我们看 所以我们也为有银长这个室友感到高兴 基本就想到这么多其他有机会下次再加 最后希望银长能顺利去toulouse给我们唱向天再借五百年 最后的最后 如果这个时代是个局 希望银长继续做局外人
: 我是一名中学教师,2008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了我校2002年毕业的女学生并确立恋爱关系(我是2005年参加工作的,不构成师生恋)。 这个女孩我通过接触发现其身上有很多恶习让我无法忍受并继续恋爱,在7月、8月间,该女孩想和我分手,我都同意并接受,但是后来因为心软而又复合。但是在今年9月中秋前,该女孩因为自
他们是我之前的同事,因为两老板不合,2008年10月份分股后他们跟另一老板工作(有一人当初有公众追求过我,被我多次拒绝,之后两人形同陌路。另一人因为他工作失职,被老板责骂后,对我怀恨在心,而另外两人纯粹出于他们哥们的义气,跟他们站同一战线),分出一个月后在我们工厂隔壁开了一家新厂。现在他们见到我就对我进行
家有小女孩5岁,小孩被前夫带回家一周,回来后被细心的妈妈发现其下体红肿。 经和小孩交流,小孩说是爸爸用手房子那里弄的。妈妈随后报了案,但由于医院开的 检查报告不能证明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下体充血。妈妈觉得很是气不过,又担心父亲会对小孩的身心有不好的影响,想争取小孩的抚养权,现小孩在7岁前由妈妈抚养,只有由
检查结论: 1.两肺挫裂伴右侧胸腔积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颈胸椎多发棘突骨折、左侧肩胛骨骨折。 2.肝脏包膜下积液可能。 3.双侧眼眶内下壁、筛窦纸板、鼻骨骨折伴副鼻窦积液、颜面部软组织损伤。请结合除外左侧眼球损伤。 请问是否构成重伤害吗?
7月8日早上7点四十分左右,我像往常一样上班,在杭州矢崎配件的门口,有一个男人堵在我的正前方,一个三十左右的女人抓住我的左手,一位老太太抓住我的右手,叫我跟她们去派出所,我说我要上班,我要迟到了,有很多人等着我,她们说:你不赔我们钱,就别想上班,跟我们去派出所,我说我现在要上班,她们说,跟我们去派出所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与另一家公司签定了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交货期为40天。结算方式,约定预付10000元,发货前再付40000元,剩余货款检验合格后付清。按照这样的规定,如果对方停止供货,而我方已付了预付款,这样对方算不算违约,我们能否主张这个权利? 又,如果我们在合同中又约定,对方在最终组装前,需通
物品托运,从上海到广州,实物150公斤,物流公司上门收件自带电子称,称出来300公斤,按300公斤收取托运费,我觉得有问题让收货方重新称一下,物品实重还是150公斤。请问一下物流公司是否构成商业诈骗?我应如何维护我的利益?应如何举报物流公司这种不法行为?
没有经过中介公司的钟点工,在雇主家中做墙面卫生从铁制楼梯摔下,造成骨折需做手术,并现在与雇主之间存在纠纷,请问此案例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与工伤赔偿。 平均每周做一至两次卫生,按小时计费,同一家已做两年,请各位法律专家用简洁的方式解答!谢谢!
我单位系国有控股金融单位,我单位分管业务的领导有如下行为,请问是否构成犯罪;1.将一些员工工资报的很高(其中包括他的亲属},2万左右,每月开工资后,员工要将工资大部分上交给他,如发2万,上交1.7万,据领导讲,是为员工投资谋福利而用于放贷,炒股及餐饮等行业投资,此种行为已持续几年,而员工每月只能实际到手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