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我与公司签过三次合同。我于2009年12月12日提交了要求签无固定期劳动者合同,部门领导同意后转送至公司副总手中。公司直到2010年5月25日才要求我补签合同并调整工作岗位。我要求2月-5月双倍工资,经几次谈话,因不满意新岗位,我表示了不愿继续呆在公司的想法,公司口头上只同意给我折半赔
我妻子是一名公务员,座本单位车上班途中,汽车撞在障碍物上致其死亡。能否获得双赔偿? 我们是内蒙古包头地区的。想知道包头是如何解决此类问题的?
一朋友因资金问题~把其单位集资房(没有房产证,只有单位和朋友的一份公证书,证明土地是单位无偿提供使用,房子是朋友出资建设)转卖给我。 我和朋友私下签了协议,我给完钱后,这房子以后的受益均属于我。 现在那房子准备拆迁,我能得到赔偿不?该如何申请?
从2005年3月至今在一保险公司工作,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我要确定劳动关系。能得到怎样的经济赔偿?
我从2006年7月28号一直到2011年6月30日到一家公司上班,每个月单位让我休息3天,每天8点到6点,不给上养老保险。节假日给一天50元,就一天,其它天算正常上班。期间2010年我工作卸车时突发脑梗住院休息一个月,医药费花了20000多,公司不给报销。我可不可以告单位这些?而且公司还不跟我签合同?劳动法第82条支持不支持我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