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1年6月生完孩子,12月份递交的生育津贴办理手续,现在我想辞职,但是目前生育津贴还未报下来给我,请问如果生育津贴在我辞职后报下来,单位是否应该给我?
如果单位不给我,是否违法?
请问由于单位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而辞职是否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我们到现在4、5、6、7月份工资都没发,据说5、6、7月份工资并不是按照原来的薪酬制度发放,但是新的薪酬制度是三天前才口头通知我的,没理由三天前通知的制度三个月前就开始执行吧?? 而且从07年至今都没和我签劳动合同,三天前给我一份合同让我签署,不论薪资还是岗位都与先前有很大变动。单位态度强硬不签合同就走人。
在职其间代表公司向合作方领取下属部份津贴进行发放,以对帐型式返还,是否属于个人行为
本人在某公司在职其间程经向自己负责区域内的一个合作方代表公司向其预支过下属的部份津贴进行发放,次月从公司的资源中对帐型式返还给该合作方,合作方对帐确认无议,事后近三年该合作方拿出有本人签名的发放单据催本人还款,说是本人个人名义的借款,这种情况该怎样处理?
我2010年7月1日入职大恒集团,2011年7月14日提请辞职。我是北京生源。 入职时我跟大恒集团除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外》外,还签署了一份《保密协议》和一份《接收应届毕业生协议书》。其中《接收应届毕业生协议书》有两款协议如下: 第二款:乙方被甲方录取后,不允许随意调动。在国家规定的四年服务期内,乙方不得
我有个亲戚,在一家汽车修理厂上班。今年5月份,在修车时不慎将手臂骨折(未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骨折虽已治好,但手臂神经受损,现在还有2根手指没有知觉,医院检查后还需要继续手术治疗。受伤3个多月以来,汽车修理厂虽表示可以继续治疗(员工都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但明确表示我的亲戚负有主要责任,厂里不发工资
我是9月30日,在去上班的途中出的交通事故,对方还在医院,我因为无法支付医药费,向单位申请给予帮助,单位说不关单位的事,请问一下单位该不该承担一点责任呢?
请问自己提出辞职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未签用工合同的月份赔付双倍薪资
我们公司在10年12月因为发展需要公司从江苏江阴搬到了苏州,我们同事到苏州后全都重新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而我因为工作需要被调到厦门总部上班,这边的行政部门也没有和我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一直到今年5月才跟我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辞职了,想请问您着想这种情况我可要求我们公司给予未签用工合同的月份赔付双倍薪资?2.
请问下,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是否应该在生育保险中扣除?
我公司一女职工即将休完产假,公司账户已收到社保局划到单位账上的该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今天她来领取生育险,公司要求将她休产假的三个月里公司发给她的工资在生育险中扣除,剩余的钱发给她,我想请问一下,这样是否合法?公司是否应该将生育险全额发给女职工,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是否应该列入生育险范围内?公司还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