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个门面,是因为镇府征用我家的土地而给予的赔偿。在几年前我家把这个门面卖了,而且还签订一份《门面转让协议》,内容规定门面的所有权归买方,签字的时候合同就生效了。,且当时没有规定赔偿的内容,不知当时是什么原因买方没有要求过户,现在他们突然要求我们给他们过户,由于当时卖这个门面的时候才几万块钱,而如今这个门面已经升值到五六十万,请问现在我们是否可以要求买方给我们提供一些补偿?如果可以的话,多少钱比较合适?如果我们不给他们过户的话,我们在法律上是否合法?那门面是否仍然属于我们?
我们有6个门面在2006年10月买的,并签定了购买合同。合同内容是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付款是在签定合同给的,第二次付款是第二年(2007年10月),第三次付款开发商是把房产证给我们,但由于种种原因开发商总是以房交会为借口来拖延过户时间。直到今年2010我的朋友打电话来说我们的门面被别个查封。我们才起诉把开发商告上法院
现在由于我有债务问题,已经被银行起诉,我现在也没有能力偿还,我现在和爸爸妈妈同住(私房)产权是我爸爸妈妈,现在我爸爸妈妈想卖一间30平方的房子,帮我偿还债务,但是由于我们这里户口早已冻结(差不多快要10年了,据说要拆迁),买方要求过户才会考虑购买,但是现在村和街道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谢谢
03买的2手房,当时产权证没下来办理的协议买卖,现在过户的问题
我03年购买一套2手房,当时房子产权没下来,就协议买卖的,今年产权下来了,要办理过户,税是按现在的房价还是按当时买卖的价格?卖方因为房价上涨,心理不平衡想找我要差价是否合理?如果我不给差价打官司的话是否能赢?
03买的2手房,当时产权证没下来办理的协议买卖,现在过户的问题
我03年购买一套2手房,当时房子产权没下来,就协议买卖的,今年产权下来了,要办理过户,税是按现在的房价还是按当时买卖的价格?卖方因为房价上涨,心理不平衡想找我要差价是否合理?如果我不给差价打官司的话是否能赢? 当时房款是全额付清 未能考虑到房价上涨问题,因此合同没有任何差价的约定.
我买的二手楼 房照以及土地证等都在我的手里 当时写的合同是5年后过户 到5年后卖方不能换电话 要主动配合买方完成过户 不然找卖方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 但是现在5年过了 卖方换了电话 联系不到卖方 我想问下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我买的二手楼 房照以及土地证等都在我的手里 当时写的合同是5年后过户 到5年后卖方不能换电话 要主动配合买方完成过户 不然找卖方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 但是现在5年过了 卖方换了电话 联系不到卖方 我想问下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我的房子是在10年前私下买的,但是没过户,有双方买卖的合同和第三方证人签字,如今政府要拆迁,我会面临哪些问题,请告知,谢谢。
情况是这样的,在6,7年前,我买了一辆二手皮卡车,之后又放在了二手汽车行交易,卖给买主A。当时签订了协议,却并没有过户,称之后该车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等,皆与本人无关。之后该车又经过好几次转手,最后被买主B买走。买主B现在撞人肇事,已被拘留,但无钱赔偿。受害人家属现在起诉我,让我赔偿款额三十余万元。但是我
我有一门面已转让,卖给了其他人。但是当时所卖的价格很低,而如今门面的价格涨了10几倍。现在买方要求我给他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是否有法律规定得到一些补偿?如果有的话,应该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