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公司员工上班途中乘坐公交车,由于公交车起步过猛,造成摔伤,司机陪同去的医院,垫付了医疗费,当时没报警,但公交派出所可以出事故证明,请问申报工伤,该证明可以替代交警证明做为申办工伤认定的材料吗?
我早上上班途中乘公交车时被打开的车门夹伤脚,后被司机送往医院诊治;司机只付了医药费,其它的误工费,营养费一概未付;后申请工伤时,相关部门要求提供公交公司盖章的事故证明,而公交公司不给提供,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下申请工伤,如果申请不了,公交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有律师解答说:“上下班途中,乘坐公交车,发生伤害,算工伤”。我本人对此有些不能理解。因为新改〈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从这个规定中何以看出:规定强调的是“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公交车作为
我姨夫上班途中发生交通意外死亡,被判为非工伤,这样还可以申请
我姨夫上班途中发生交通意外死亡,被判为非工伤,这样还可以申请双重赔偿吗?公司那边需要赔吗?肇事者已经赔了
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已经申请鉴定为工伤,肇事司机全责,现在需要什么材料可以办理工伤赔付呢?
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已经申请鉴定为工伤,肇事司机全责,肇事司机已经赔付完毕。现在需要什么材料可以办理工伤赔付呢?
下班途中在公交站被他人推倒摔伤,右手小拇指错位疑似骨折,肇事者逃跑,请问可以算工伤吗
下班途中在公交站被他人撞到导致右手小拇指错位疑似骨折,肇事者在报完120后逃跑,110报案后只做了笔录登记。请问这种情况算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