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面试后,公司(一准备开张的连锁店)要求进行为期一周的考察期,该考察期要求签订一份保密协议。该考察期在另一连锁店进行。在考察期过后再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薪资为基本工资+提成。请问: 1、该考察期合法吗?该保密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如果公司一定要签,应如何处理? 2、据说劳动合同就是一般的劳动合同,估计只有关于基本工资,是否能向公司要求提供关于提成的比例、发放时间及薪资的调整时间的盖章补充协议?如果公司无法提供书面文件,口头答应时进行录音合法吗? 3、除以上外,还有其他风险需要规避的吗? 想在这个行业发展,但貌似整个行业的人事管理都不是很完善,应如何在不丢饭碗的情况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万分谢谢!
因为我所在的企业在试用期里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协议,我于7月2号口头和企业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停止工作。且在7月3号呈交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可企业却说我不上班2天。以自动离职,不给工资。请问企业这样做可以不?我如果向劳动局申诉。劳动局是否会受理解决? 谢谢。。。。
我2010年5月4日和一个网络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同时还签订了保密协议,里面说如果我违反了保密条款需要交纳违约金5万。现在工作了20天,想辞职,公司不允许,我如果交了辞职申请就可以了吧,不做相关行业,他没有资格要我的保密违约金吧?
我是2010年6月1日进公司第一天签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当时定的试用期1200,三个月后1500,违约金5000,但现在发现这份工作并不适合自己,可是进公司签有跟经理说自己会长做!那现在要接触劳动合同的话需要付违约金么?该提前几天!
我是2010年6月1日进公司第一天签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当时定的试用期1200,三个月后1500,违约金5000,但现在发现这份工作并不适合自己,可是进公司签有跟经理说自己会长做!那现在要解触劳动合同的话需要付违约金么?该提前几天!那我可以拿这些天的薪水么? 如果要付违约金那要给多少?
事件要点: 1、我于今年5月12日入职某企业,当时签订了两个月的试用期协议,于7月11日到期,约定了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职位是行政人事助理,试用期满后,经甲方(公司)认可,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协议没有约定劳动时间,社会保险等等。公司周六正常上班,没有安排补休。 3、7月27日,公司通知我试用不合
先试用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而劳动者突然离职,需要付法律责任不?
超过半年试用期,劳动者突然离职。中途未签订任何书面文件,需要付法律责任不?
试用期内已离职!要求我赔偿一月前经济损失,扣除我工资,试用期未签订任何协议
试用期内!本人已经离职了!工资没有领!主管打电话来说一月前货发错了货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但是责任不是我一人造成的.要求我赔偿扣除工资!离职是属于自愿离职!在试用期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请问公司有没有权利扣除 我工资
我已经离职了!离职当天工资没有领到!公司打电话来说货发错了带来经济!已经是一个月前事发的货!责任不是我在我一人.要求扣除我的工资!在试用期内没有签订如何协议!也属于自动离职!请问公司有没有权利扣除我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