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谈了一个女朋友,一次酒醉后发生了关系,女的怀孕了,我朋友想分手,女方要求赔偿,请问男方要赔偿吗?男方要不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有什么法律依据没有?她可以因为怀孕告男方强奸吗?
首先男友与我谈恋爱时对我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与职业有关的信息,婚姻状况等有关信息有隐瞒和欺骗行为。在得到我的信任之后,我购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时男友自愿出了一部分资,是通过信用卡支付的。同时我和我家人支持男友做事情给的钱都没有打欠条,大概七万元。但当我因怀孕要求与男友结婚时,他因没钱结婚为由拒绝了。在不
本年度8月底,我认识了一女孩,双方以恋爱名义交往。 期间有赠送手机一只,价值1200元。双方没有发生性关系。 两个月后我发现对方竟然结过婚生过孩子,并且没有离婚。我很生气,我说你又不是单身,为什还跟我搞七搞八。她说跟老公感情不好,经常挨打,所以跑出来打工,在我以前还谈过一个。 我说那你不是欺骗我么
我有个朋友的孩子还不到22岁,好了个女友,现在他不想和她好,但那女的又怀了孩子,女方不打掉,男方又不想给他在一起,如果女方强行生下小孩,男方要不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你好,咨询谈恋爱期间男友送得物品钱财都是由其自己主动要求给予女方。女方从未主动索取过!分手后一段时间,男方胡搅蛮缠说是女方欺诈钱财。要回他谈恋爱时所给予的物品金钱。并且恐吓女方父母。请问类似这种事情在法律上应该如何处理?
我和男朋友交往半年,现在分手,期间他给我两万块钱还卡帐,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他提了分手,经过考虑,我要还他5000元,但他执意不收。期间又想复合,但我不同意,后来发多条恶意信息进行人生攻击(短信有保留),现在他家人问我要回这笔钱,我是否应该还给他? 是主动赠与,有短信为证。现在我问他的意思,他还是坚决不要,
几个月前,经朋友介绍认识一女,初时感觉良好,后来约会什么的,逛街都是我买单,中间她说过生日,要我送礼物,要手提电脑,送她之后,各种冷淡,去找她会以各种理由搪塞,到前几天实在受不了了,我提出分手,并要求她退还电脑(因为我开始怀疑一开始的时候她就是怀有某种目的的欺骗)开始不予理会,并且把我QQ拉黑,电话拉
我和那个女生好了一个星期左右,没有发生过性关系,在一起之前她和我说她没有男朋友,我在和那女孩交往的期间我给她买了一部苹果4手机将近5000元,可买完手机后我才知道他原来有对象,于是我要她把手机还给我,她说她会给我钱,可是钱一直没给,还拖着,一直拖到现在 ,买手机的发票在她那里但是发票是写的我自己的名字,
有一名未满16岁的女子与一名男子发生关系后,女子怀孕后。怀孕6个月后,男方提出分手,便要求女方打掉孩子,否则那男的就外出打工,逃避女方追究。 请问:女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