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恋爱纠纷,女方收受财物怎么办?
恋爱纠纷,女方收受财物怎么办? 本年度8月底,我认识了一女孩,双方以恋爱名义交往。
期间有赠送手机一只,价值1200元。双方没有发生性关系。
两个月后我发现对方竟然结过婚生过孩子,并且没有离婚。我很生气,我说你又不是单身,为什还跟我搞七搞八。她说跟老公感情不好,经常挨打,所以跑出来打工,在我以前还谈过一个。
我说那你不是欺骗我么?后来我问她要还手机,她说被偷掉了,没法还。我说那你报警,她也不肯报警。
后来我通过110解决,110过来说这是恋爱期间自愿发生的财物赠与行为。但是事实是我并没有赠与给她,送她手机的时候还不是女朋友,我怕她不要,说借给她用的。我镇没想到她在警察面前咬定是我送的。好吧,我没有证据否认,我认了。可是是她隐瞒了自己有夫之妇的事实,基于这样一个重大错误的认识,我才送手机给她的。而且她现在楞是不还,我觉得涉嫌诈骗。
现在警察也不给我处理,请教各位法律高手,这种情况是否涉嫌诈骗?另外应该找公安哪个部门申诉,督促立行政案件处理?我不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为我手头证据不多,而且金额也没有达到3000元的标准。
其实1200不多,我也不是在乎,但是哥们我29岁了,谈恋爱总是失败,被一个河南女孩子借了七八千块钱消失了,后来追一女孩追了三四年到手了她还出轨了,现在又遇到这回事。我兴冲冲追了2个月,以为这下能结婚了,想不到我竟然是小三,已然沦为别人的笑柄。哥们我真的很郁闷,请教大侠帮忙赐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ericgg……(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12-06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