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买方,购买一套二手房,已经和买方及中介签了购买合同,并支付了定金,由于当地有限制,银行贷款时在中介协助下部份资料作了假(签合同前就和中介说过),当时银行已经批了同贷书,在过户前,后业主要求加价不去过户,我不同意,买方告诉了银行,银行当时就通知我过去(买方还在场)并告知同贷书无效,在此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我是买方,购买一套二手房,已经和买方及中介签了购买合同,并支付了定金,由于当地有限制,银行贷款时在中介协助下部份资料作了假(签合同前就和中介说过),当时银行已经批了同贷书,在过户前,卖方要求加价不去过户,我不同意,卖方告诉了银行(无证据),银行当时就通知我过去(买方还在场)并告知同贷书无效,在此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如果上到法庭,有几成胜算?
我是卖方,总房价66万,已经收了对方首付款20万,但由于买方的身份证在北京各大银行的相关系统中查不到,因此买方的贷款申请没有被批准。买方也没有一次付全款能力。 我有以下想法: 0.该人还能从银行贷到款么? 1.2009年5月31日签定该合同,该购买人在多久之内不能履行合同,合同就自动失效了?该合同会不会5
我于2005年1月买了一套约78平米的二手房,当时与原房主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也一次性把房款付给了原房主,原房主将房产证交给了我。当时由于房管局只要求卖主一人就可过户,故合同上只有房主一人签字,房产证上也只有卖主一人姓名。另因当时经济困难,卖主也再三表明过不过户无所谓,所以一直到今天没有过户。但现在本人要
请教:二手房交易,卖方还有贷款未还清,卖方无力偿还,要求买方先为垫付贷款,交易中如何维护买方的利益? 购房合同上写明由买方垫付。垫付后,保留银行打款凭证。这样还有风险吗?
买方是属于第一次购房,由于卖方资金周转不灵,在银行申请贷款时,中介为了促使交易,擅自代买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一次贷款(正常情况应该是:为保障买方权益,卖方也应在银行申请贷款用于赎楼,在赎楼这段时间,每天支付利息给银行,但是卖方无法支付,在未告知买方可能造成相关影响的情况下,中介机构自行向银行为买方申请特
买方是属于第一次购房,由于卖方资金周转不灵,在银行申请贷款时,中介为了促使交易,擅自代买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一次贷款(正常情况应该是:为保障买方权益,卖方也应在银行申请贷款用于赎楼,在赎楼这段时间,每天支付利息给银行,但是卖方无法支付,在未告知买方可能造成相关影响的情况下,中介机构自行向银行为买方申请特
我们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但由于贷款还未就位,所以卖家未搬离。现在卖家要求我们必须支付本年度暖气费,否则即使贷款就位也不搬离,请问上述情形暖气费应由谁支付。(中介说:银行何时放款说不好)
我有单位一房屋名额指标,转卖时性质是有居住权无转卖权。现在单位改为个人所有权。产权到户。又给无房的补差价。我觉得亏,于是向对方讨要小额补偿金,对方不接受。我想毁合同,对方要按合同上房款总数百分之五十赔付,听说经济合同法没有这么高的赔偿金。我应该怎么办?请咨询。谢谢!
今年11月4好因为急需用钱卖了一套住房,对方付了首付14万房产证土地证也转给对方,但余下20万贷款却没贷到。而我买商铺付了10万定金要在12月23日之前给钱。我该怎么办!请专家律师帮忙介绍哈.我的电话15982270224 在房屋购销协议里有一条是待办完过户手续后,买方拿到房屋和新产权证的同时付清尾款,如果贷款额度不足由买方
二手房交易,卖方还有贷款未还清,卖方无力偿还,要求买方先为垫付贷款,交易中如何维护买方的利益? 购房合同上写明由买方垫付。垫付后,保留银行打款凭证。这样还有风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