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二手房交易,银行不能批准买方的贷款申请,我该怎么办?
二手房交易,银行不能批准买方的贷款申请,我该怎么办? 我是卖方,总房价66万,已经收了对方首付款20万,但由于买方的身份证在北京各大银行的相关系统中查不到,因此买方的贷款申请没有被批准。买方也没有一次付全款能力。
我有以下想法:
0.该人还能从银行贷到款么?
1.2009年5月31日签定该合同,该购买人在多久之内不能履行合同,合同就自动失效了?该合同会不会5年10年都有效?
2.卖房合同里没有对银行不能批贷情况进行约定,由我先提出不卖房是不是会构成违约?要负什么样法律责任?
3.从法律意义上讲,如果解除合同?我该退给该购买人多少首付款?是全款么?对方应该承担多大比例违约责任?中介承担多大违约责任?
4.在这个过程中,我能否把这个房再次出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靳京旭()
提问时间:2009-06-15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