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主要有以下两个问题: 一、2004年我们村林地以转让的形式,转给政府,然而政府又转让给矿冶公司做堆矿渣。转让年限20年。政府这种行为是否是“以租代征”,否是合法?我们的林地现在已经堆满了矿渣,不能再用。我们现在要求矿冶公司一次性买断我们的林地,行得通吗? 二、2004年以前国家是否有规定“对租用土地作为工业用地是否能租用?国家是否有规定对与工业用地必须是一次性买断而并非租用?
我在95年的时候把老家的房子卖了,同时还有5亩地。合约上写的是:把5亩地转让承包给买方15年。现在15年过了,我想把地收回来,哪知道买方在2005年的时候已经办理了土地证所有权的证书,现在那5亩地所有权已经是买方的了。。而我把我们当时签订的合约给搞丢了,。。请问下,还能通过法律手段收回土地吗
请问如果村委会成员经过全体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转让划拨土地,没有经过国土局批准,这种行为构不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还有,村委会到底有没有权转让划拨土地,如果转让后,再向国土局补办手续,又是否会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我是天津武清的,有朋友在村里承包的养殖土地想转租给我,我能在这块地上建厂房办厂吗?国家对这类土地有哪些规定?如果遇到拆迁是否能够得到赔偿?按照法规是怎样赔偿的?我和我朋友之间应该办理怎样手续?
我村11户计8亩耕地经中间人口头协议租给xx,先后经营工艺美术厂;淘金厂,后改为宾馆,XX通过大队每年给各户发放包产费,租用期间xx在11户不知情下自己办理了国有土地本,并于今年把耕地连同地面建筑转让。我们想要回耕地怎么办、
政府为城市建设的需要,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后给予一定的留地,并同意在留地上按规划要求建房,这种留地属于什么性质的土地?是转让还是划拨?村民可以将该留地转让吗?在留地上的建房可以领取土地证和房产证吗?
我家隔壁有一小块闲置的土地(大概3、40平米,土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性质,我想从对方手里买下这一块土地,用于自己种点菜和果树;目前双方都同意了。我想问一下,像农村这种集体土地转让,合同上面的期限怎么写?合同的标题怎么写?
我爸爸想在农村以转让的形式包一块土地,然后用来建大棚,但是现在包的这些地是半山的形式需要排土,可是这些地以前都是农民用来种玉米的,我们租完排土建大棚,不知道是不是属于破坏土地的行为啊,属于犯法吗? 合同就涉及了我爸爸和卖土地的农户,农民自己有权将土地转让吗?
两年前王某以15000元一分地的价格把一块水田转让给我做宅基地用,且已签定了转让合同。后来才得知此地早也是列入了规划区,不能建房了,现在政府已经征用了此地,并且认为私自买卖土地是违法行为,补偿款项只能给王某。请问我怎样才能向王某要回我的买地款? 附:土地转让协议,另有过路费8000元。 转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