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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问题
土地转让问题 你好!我主要有以下两个问题:
一、2004年我们村林地以转让的形式,转给政府,然而政府又转让给矿冶公司做堆矿渣。转让年限20年。政府这种行为是否是“以租代征”,否是合法?我们的林地现在已经堆满了矿渣,不能再用。我们现在要求矿冶公司一次性买断我们的林地,行得通吗?
二、2004年以前国家是否有规定“对租用土地作为工业用地是否能租用?国家是否有规定对与工业用地必须是一次性买断而并非租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刀元华(云南-思茅)
提问时间:2012-02-22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