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我同一家民间借贷公司签订合同,将二十万以月息5%借给该公司。目前,合同即将到期,该公司突然通知因故不能继续付息和偿还本金。据悉,该公司揽存金额达数亿元。请问,能否就此提起诉讼?按照相关法律,最低诉求可以是什么?
民间借贷:甲向乙借款七万元,于年底偿还,第一担保人……第二担保人……,借条内容大概是这样,现在已经过去一年了,到期还款日是2010年年底,现在钱仍未还,现在债主要起诉第二担保人,第二担保人家中有价值二十万的粮食未卖,请问第二担保人该怎么承担最小的责任,谢谢! 到期还款日为2011年年底,现在还未过担保期,借
当事人甲向当事人乙还钱时从银行打款(帐对帐),当时借款没有撤回,现在当事人乙死亡,家属拿着借条向当事人甲索要钱款,请问银行打款单算有效证据吗?
我是被告,于94年2月16日写欠条借贷6万5给原告。实际情况6万5当时是生意(不正当生意)上对方给予我的订金,后来生意未做成功要将6万5返还,期间给予原告一车货,偿还原告2万,但未写任何凭据。现今原告上诉法院,提供资料上写明与我是朋友关系,94年借他6万5用于造房,要求我偿还6万5,并承担开庭审理一切费用。这几天打电
2010年我和毛某向李某借款30万,2011年毛某向李某借款40万事先我并不知晓。但是钱打到我账户上才知道是李某打款。现在这70万元还不上了。再2011年9月我个人还给李某之前的一笔贷款160万元时,李某自愿与我签署了还款协议,协议中表明我和李某之间不再有任何的债务纠纷。2011年11月刘某就之前的70万元还款时间让我和毛某补签
你好,我是一名民间借贷的投资者,半年前经过A公司的业务员介绍认识和了解A公司的产业和发展前景,经过考虑最后与A企业合作,借给该企业10万元人民币,合同周期为1年,年利息百分之十八,季度返利,该企业是个集团化公司,产业多元化,已经按照合同约定领了两次利息,不过现在我有些担心,如果合同到期该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偿
2010年我和毛某向李某借款30万,2011年毛某向李某借款40万事先我并不知晓。但是钱打到我账户上才知道是李某打款。现在这70万元还不上了。再2011年9月我个人还给李某之前的一笔贷款160万元时,李某自愿与我签署了还款协议,协议中表明我和李某之间不再有任何的债务纠纷。2011年11月刘某就之前的70万元还款时间让我和毛某补签
我的同事向我借了10万块钱,当时说用房产证作抵押,但是拿钱的时候却没有把房产证拿来,他说过一两天就给,可以到现在都2年多了,他不但没有还我钱,而且连人也联系不上都有半年了。 他曾经承诺作抵押的楼房我现在才知道他已经卖给了他的哥哥,而且房产证现在他已经抵押给银行贷款了,但是名字还是他的。 我想自询一下:
我2011年4月从一家借贷公司贷款10000元,商定每月还款814元,每月15日为还款日期,逾期一天加罚100元。我每月定期还款,2011年10月我失业了,就没有按时还款。现在我有收入了,想正常还款,可是根据当时的合同,罚息和违约金加起来已经远远超出了我的还款能力,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