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下面叙述的事情及提出的问题,请给予宝贵的解答。谢谢! 关于《铁力市年丰乡吉松村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的问题 一、地理位置: 吉松村位于铁力市东部。离铁力市火车站2.5公里,离乡政府5.8公里,离镇政府3.5公里,离市政府4.5公里。村庄的东部、北部、南部为连片水田,只有西向连接加工厂及居民区。 二、社会经济状况: 吉松村为朝鲜族村庄,村民约有70户,全部为朝鲜族,一直以来从事田间耕种,主要耕作物为水稻,主要经济来源也只有通过耕种。 近两年随着国家对粮食生产的机械化及规模化,部分人从农田里解放出来,开始了外出打工或劳务输出到国外,通过以上方式赚取点生活费。 三、项目的启动及实施过程: 新农村建设项目(以下称项目)于2008年末由村委会组织申报,当时的村委会委托4位村民拿着一份未描写详实的征求意见稿(大概内容为:准备盖楼房,同不同意往楼里搬,未说明具体实施细则)挨家挨户进行签字确认,当时大部分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了此稿。后陆续开了几次关于项目实施中补偿及安置的会议,真正要落到实处时,大部分人提出了很多要求及建议,再结合当时资金来源的未确定,项目一直到2010年年末,还是未能达成真正的拆迁安置协议。 到了2011年4月,村委会在取得将近半数村民的协议后,利用高于正常价格买通比较难缠的一个角落的钉子户,从村庄的西北角向东部开始拆迁,村庄总共由5排住宅组成,首批拆迁的为北侧2排。据传剩余3排房屋拆迁成功后,拟建成豪华的别墅区。 2011年4月,项目就这样启动了。启动时村民未看见规划批复文件和公示板,启动后村委会逐渐渗透剩余3排住户的思想,让尽早的签订合同。 为求新楼的质量和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对老管线未能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导致自来水管线经常爆裂,起初到10月末管线一旦爆裂,还会给维修,到了11月份新楼建成了,新楼里自来水可以饮用了,管线再也不给维修了。村委会只是租用一辆送水车,挨家挨户送水(水量有限)。 目前村内还有7家未同意,村委会通过相劝(水电都快断了,新楼里配套齐全,还舒适)、要挟(吉松村属于城市近郊,按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法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250平方,其余土地需无偿归还;还有开发商会采取任意手段,到时吃亏的肯定是个人)等方式让其同意。 村委会在拆迁补偿方面,没有一个明确、公正、公平的办法,再有失去了原有的耕作园地的村民,蔬菜均需购买。失去了收入来源且只有付出的村民非常懊恼,导致已签合同的村民大部分都后悔,造成剩余7家迟迟不能签订协议。 四、问题的提出: 1、吉松村新农村建设项目是否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如:未公示),有几条违法内容? 2、拆迁补偿安置方法由哪一级政府订制,村委会可以随便订制吗? 3、城市近郊或农村,由哪级政府规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吗? 4、针对本家庭而言:家庭成员为3代,共6人,其中农村户口数量为5人,非农业户数量为1人(96年国家有政策时交了500元变更为非农户,有凭证)。家庭所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建设用地总面积为792平方,宅基地面积350平方,房屋的建筑面积为145平方,所有证件的持有人为非农业户。 目前居住的房屋为一层砖混结构的普通民宅,91年建成。当时投入的建筑成本约7万,装修费用约3万。 目前村委会提出的补偿安置方法(口头)达不到1m还1m的标准,赔付资金的话8万,置换的话可以给1套60平方和1套80平方的房屋,但需要交纳1万元。 因前些年未能完全解读国家对农村的政策和家庭一直未来得及申请宅基地,就目前实施新农村建设,再申请宅基地可否批准?村委会若不批准,拆迁补偿时是否应考虑家庭的成员数量? 5、目前村委会将已建好的房屋比市场价低的价格对外销售,是否属于商业性质?除了公益性事业需要占地时让出土地外,其他情况是否可以拒绝占地?再有本项目是否违背了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我们弟兄有二人,哥哥是农村户口,母亲已有86岁,在农村单独立户并由我扶养。 母亲在农村有房,我本人已在79年迁入城镇。现由于开发要进行拆迁(统一规划,每户宅基160平方,统一式样建造),请问我母亲能得到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吗?谢谢!
我在上海市闵行区农村租地注册公司,连续经营七年以上,突遭征地拆迁,但村实业公司(出租人)一直拒给分文补偿而要求我公司搬离,请教: 1.集体土地上房产的合法承租人,遇征地拆迁时应否获得补偿? 2.房东认可已签“打包”动迁,开发商称还未签协议(借口,他已拿到土地使用权证,政府也发布了拆迁许可证),应该由谁
您好,我是安徽人,最近我看中一套拆迁安置房,是集体土地,目前没有房产证。但已经在分批办理。 请问办理房产证时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有区别吗?若有,请问区别在哪里?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能过户到我头上吗?谢谢
20年前买的村民的土地,只有土地使用证,房子是20年前建的,200平方,是唯一住房,也没办证,因为不是本村的村民,户籍不在这里,现在要拆迁了,拆迁怎么补偿
我是在2002年向村集体土地买来,当时村里没钱建设新的村委会办公室,所以把旧的村部土地卖给了我,并签订了买卖协议书,当时土管所也给发了集体土地证.现在我村要搞新农村建设要把我的土地收回,我现在的土地是用于工业办厂,那这个土地村里有这个权利收回吗?
03年统一拆迁造的房子,现已入住8年了,应该是集体土地,请问这样的房子能否可以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