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关于小金库与挪用公款及判刑的问题。 我大姐(被告)任某局的办事员,掌管该局某部的帐外资金(小金库)。2011年年末,该部与外单位发生了一些经济纠纷,我们这里的检察院就来到该局该部查账,查出了这笔小金库,发现了一些疑点,并公诉了我大姐,目前正要于下周或者大下周开庭。 疑点有: 1.我大姐曾借给我二姐20万(用这个小金库,因我大姐掌控这个小金库,故户名就是我大姐),帮助她购买了一套房子,我二姐是想用这套房子解决二姐孩子的上学问题,我二姐买到房之后,转租他人。不过之后的3个月时间内,我大姐及时补上了这20万。 检察官非得揪着这20万不放,非得说我大姐是以营利为目的。 2.我大姐因小金库账上有15万,想存一年的银行定期,但是到了银行之后,银行的营业员一直在推销一种理财产品,也是存一年,并且利息比存一年的定期高了一个百分点。经营业员的再三推销,我大姐觉得反正都要存一年,经过我大姐的上级领导的同意(口头的),就用这15万购买了这种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收据上写的是我大姐的名字,然后,我大姐又随即在收据上用铅笔写上了我大姐任职的单位的名字) 检查官也揪着这点不放,我大姐用小金库买的这种理财产品中包含了30万的家庭财产保险(这我大姐在购买的时候一点都不知道),非得说是我大姐是想为她的家庭牟利。 我们目前的准备: 1.20万的问题:我二姐能提供所有关于购房的材料,也包含他孩子转学的材料 这个只是借款,没有什么为自己牟利的目的 2.15万的问题:用这15万购买理财产品是经过她的领导的同意的,目前该领导也承认 是银行业务员的盲目推销才导致我大姐购买的他推荐的理财产品 律师,我还有一些问题: 1. 我大姐是我们这里水力局的职工,是属国家工作人员,还是属非国家工作人员? 2. 我大姐掌管的是单位的帐外资金,动用这笔钱,不能算是“挪用公款”吧? 3. 我大姐对于这20万和15万的处理,不能算是“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利”吧,毕竟我大姐没有从中获得任何好处 4. 该案如何才能由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 5. 我大姐这个案件,会不会判刑,要判几年? 目前听说要给我大姐判刑,我感觉实在是冤。来请教您,希望律师能指点迷经
挪用公款,虚报发票,作为员工福利分发,类似小金库的情况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啊?具体会怎么判罚
挪用公款,虚报发票,作为员工福利分发,类似小金库的情况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啊?具体会怎么判罚?
母亲在农村私人企业工作1年多后间隔3个月又在私企保洁物业公司上班整半年发生交通事故,母亲是农村人,对方车是逆行加冲上人行道沿后用了2个小时把我母亲才送到医院,后经抢救半个小时无效,当时公司也没有给家属通知,收到通知后人已经送入太平间,也没有经过家属同意放弃治疗,没有任何人签字,肇事者给医生说的把我母亲
2006年为创全省福利彩票发行十强。我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吸引外地购彩大户,在当地成立购彩联盟,民政局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外地购彩大户的返点周转(省里的代销费滞后一段时间才能到位),由于有激历措施,彩票销量提高了,创下了全省十强。我弟当时只是福彩机构临时负责人。今年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将我弟和当时的局长(
您好!律师..我现在遇到这么一件事情..大半年前我是某公司驻某地的主管..因公司搞活动..我前后半个月时间从经销商处领取了价值4万元左右的货物用于公司活动的发放.(公司和经销商说过.经销商承认.)我在领取单上签了个人的名字(公司对经销商说.只承认主管的签名,所以都是我签的)..当时这个城市有2个总经销(简称A和B)..我们公司
您好!律师..我现在遇到这么一件事情..大半年前我是某公司驻某地的主管..因公司搞活动..我前后半个月时间从经销商处领取了价值4万元左右的货物用于公司活动的发放.(公司和经销商说过.经销商承认.)我在领取单上签了个人的名字(公司对经销商说.只承认主管的签名,所以都是我签的)..当时这个城市有2个总经销(简称A和B)..我们公司
你好 我是吉林省的,我母亲原是吉林省某街道农业站工作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因08年至10年期间向 街道经管站站长借款,累计240元(多次,并且案发时所有借款及利息已经归还)借款用于我家自己的商店经营,并且以一分利计息 )。今年2011年3月反贪局找到我母亲以协助调查的名义将我母亲请到检察院接受调查,在调查当中办案人
去年十二月二十五号下午,杀人犯《单双》持刀闯入妻子《两人以离婚》家中,将其妻子父亲杀死,《被害人被捅三刀,当场死亡》其哥哥被刺三刀,至其重 伤,作案后逃跑,被村民拦截抓获,请问作案人从被抓到判刑,要多长时间,一审会被判死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