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一年内非但不支付约定的抚养费,还反悔要重新分割财产,公正文书的效力怎么体现?
我的房子是婚前父母出钱以我的名字购置的,但房产证是婚后所在地统一办理的,房产证有前妻的名字,离婚的时候协议房产留给孩子,家庭财产归女方,所有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承担孩子的生活费,教育与医疗各自一半,男女双方暂时可以居住,06年定的离婚协议至今三年多了,但房产证没有过户给孩子,在此期间女方带孩子已迁
我于今年五月份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书中写的是女儿归女方抚养。房屋归我和我女儿所有,债务由我偿还。因为当时无法偿还贷款,房产证上一直是我前妻的名字。现在我再婚了,经过与前妻协商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两万元,前妻同意把房子过户给我,为此我们还签定了一份离婚补充协议,但未做公证。事后到房管所过户时他们却以离婚
我们是协议离婚的,孩子由男方抚养,我一次性付的孩子的抚养费。现在男方即将结婚,现反悔,说钱不够,(男方是公务员,新找的据他说工资比他高)而我在私企工作,条件和原来一样没什么变化。
1。现夫妻感情不合要离婚 男方已答应在协议离婚书上签字 但他不想回老家办离婚手续(我们现在都在国外暂住) 说他找人办就可以 还说让我也别回去了 在这种情况下 我该怎么办 2。我们有套分期付款买的写字楼 他说卖出后分给我钱 名义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 如果他现在答应给我钱 到时候反悔怎么办 或把房价提高 一直脱 说没卖
我跟他在今年六月份签订好离婚协议,并把房子和房子的贷款归他所有,同时也办理好相关的手续;现在我要买新房发现我属于第二套房子贷款,只能用第二套房子贷款的政策购房,首付款要50%或50%以上,请问下,我能否向他要这笔损失吗?谢谢!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处房产在协议中给了女方,但是房产证名子还是男方的,因为男方的债务,法院能变卖这处房产吗?这一处房产有土地证,土地证的名字是女方的,离婚协议书可以证明这处房产的所有权吗?
复婚又离婚,新的离婚协议没有包含前面协议内容,我可以维权吗?
我是江西省南昌市人,08年5月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是有个贮藏间的权力,09年9月复婚了,10年11月还是协议离婚了,当时认为那个08年有贮藏间的权力,在新协议中未加任何说明,请问我还有对贮藏间的权力吗,这个对我很重要,我想起诉,我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