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告,于94年2月16日写欠条借贷6万5给原告。实际情况6万5当时是生意(不正当生意)上对方给予我的订金,后来生意未做成功要将6万5返还,期间给予原告一车货,偿还原告2万,但未写任何凭据。现今原告上诉法院,提供资料上写明与我是朋友关系,94年借他6万5用于造房,要求我偿还6万5,并承担开庭审理一切费用。这几天打电话给他想录音关于期间偿还的2万跟一车货,但对方什么都不说,就要求我偿还6万5。这该怎么办?不是要白白给他2万块跟一车货了?
2009年浙江省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性意见》第十九条法律效力如何,请问在审判实例中有否运用?谢谢!
民间借贷纠纷,我爸爸于2001年向亲戚借了4万元钱,当时有写借据,自己没有留底,具体归还时间没有写,由于债权人逼迫,我没有经我家人同意,自己于2007年归还了本金4万元,但是债权人要6万元,我没有办法于是我又向债权人写了一张字条,上面表明欠违约金2万元,并与近期归还,并按了手印,自己也没有留底。债权人说如还不上
95年我父以2%的利率向其舅舅A家借款4万(有借据),两年后携2万前去计划先归还2万本金岂料A家坚持以利滚利的方式计算利息(这一点借款之时并未提及),双方随即发生争执。由于当时缺乏法律意识,未采取法律措施解决。96-06年期间我父亲陆续归还数万借款。直到2006年,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从协议之日起我父亲再归还A家17000元
就是前一阵子,一个女的。没有耍朋友就一天借钱,总共借了5000多(没打欠条,只有短信、QQ记录里面有关于借钱的事,还有一个她朋友的银行账号,打了钱的)。。后来还说做美容手术想借4000多,后一回说家里买货想借20000(这两回借钱也有短信记录).后两回都被回绝了。现在那女的耍赖,不想还钱。我想咨询下,像这种可不可以
民间借贷案件中一个人向多个自然人高息借贷 现人已联系不上 该怎么办??
民间借贷案件中一个人向多个自然人高息借贷40多万 现人已联系不上 自然人上法院起诉或报警 派出所要求自然人自己找出借款人才予以受理 请问下借款人这种性质能否构成犯罪 又属于什么样犯罪性质?还有就是借款人的丈夫可以联系上 是否可以连带他一起起诉 偿还债权? 如果无法偿还债权 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年前借大学同学叶某1W人民币整,有借条,当时是叶某主动提出给予利息(超过银行利息4倍了),因为知道其老家地址电话之类也就没多想,现在1年后不还钱,并且找人找不到,打电话给他父母,其父母说劝之类,本人就说利息不要了本金还给我,也就1W整,结果还了5000,之后人又找不到了,请问另外5000我还能要回来吗?现在因为
本人的父亲去世后,留下的一笔债务。详情:2010年11月份,甲某来找到我爸,叫我爸联系丙借5万块钱,利息按月息的百分之二。丙某给我爸写了一张借条,我爸给甲某写了一张借条。不幸的是,我爸在2011年4月份去世。现在借条到期了,甲某把我妈告上法庭了。3月1日开庭,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当事人甲向当事人乙还钱时从银行打款(帐对帐),当时借款没有撤回,现在当事人乙死亡,家属拿着借条向当事人甲索要钱款,请问银行打款单算有效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