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合约在双方在的条件下达成,并签字,有法律效益吗
婚前如果要求对方给首付款买房子落户落自己名,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字,如果返回有法律效率吗
如果对方现在没有钱,要求婚前买套落我名的房子,对方答应了,并签下协议,时候他要返回,是否可以追要,这样的协议合法吗?
两人谈对象,男方为表诚心,交首付买了套房,名字是女方的。每月男方还贷,相处两年后,两人都感觉不合适,想分手。女方想法:房子还要多年还贷,自己没工作,不要房子,给五万元分手费就行。男方想法:同意给五万分手费,因当时交首付时是女方名字,此时交齐剩余房款有难度,顾虑,假如过上几年,把余房款交齐,需要过户,
公司股权需要分配出30%出来,私底下能双方签订协议,按好手印签字就可以了嘛?要怎样做才有法律效益
公司股权需要分配出30%出来,私底下能双方签订协议,按好手印签字就可以了嘛?要怎样做才有法律效益。
我们现在没有要离婚,但是因为发生一些事,双方写了一份协议,关于日后如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房产等的一些归属,这样的婚内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