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2周岁,农村户口。被我村一人雇佣开玉米收割机(每天100元),在排除机器故障中右手被绞伤,现已截肢,定级为五级伤残。我应享有哪些赔偿?各项应该多少钱?安装假肢费用是怎么算的?假肢是实报实销还是有法律规定的?
我父亲2008年6月的时候工伤,治疗到10年2月,近日被劳动部门评定为五级伤残,我父亲今年59周岁,月工资2000左右 大概可以赔偿多少,具体的计算方法可否告知,谢谢。
伤残者在建筑工地打工为临时工(木工) 没签订劳动合同 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 经鉴定为五级伤残 右手全部切除 应该让雇人单位赔偿多少?
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爸在2010年4月12日在台州椒江一化工厂里装有混酸的原料桶爆炸伤到脸部一半烧伤 胸口 两只脚颈部也烧伤了 工伤鉴定为七级伤残。住院53天全由家人照看 出院一个月不能自理也由家人照看 本人平时工资平均2300一个月 在本厂工作了十年。 还有脸部左边已毁容了伤极耳朵。 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次性结
母亲在工厂工作意外被机器碾段右手手腕以下部位,应该属于五级伤残,现工厂承担医药费,另外还可以获得多少赔偿?前提是没有签订任何劳务合同及保险,如工厂除了承担医药费外不愿意再作其他赔偿我应该怎么做?请根据我的提问详细解答,谢谢大家,我很需要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