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士农村户口,生有一男一女,男的8岁,女4岁,现计生办人员到女士家说超生,还说要罚款去结扎。因此女士觉得自己是合法生育,跟计生办人员起冲突,首先是计生办人扣留女士的身份证,后打伤此女士,现还拘留女士一家三口一天了,到今天为此还没放人。请问这个女士是不是真的违反了生育法?可以报警吗?能直接起诉此计生办?谢谢!
背景:今次人口普查,超生人口可以上户口; 计生办措施:针对已上户的超生人口,上门收取抚养费,收不到抚养费的人,就强制拘留15天,后释放。而且抚养费远超过人均年可支配收人的3倍; 我了解到抚养费是属于行政收费,并不算惩罚性的措施;二则抚养费需要根据当地人均年可支配收人并且依照当事家庭而定;三则收
我老公的姐姐,因为想生第三个孩子,也就是超生,现由于计生办找不到他二姐进行查体,就将我公公拘留,至今已经有20天之久, 随后又把我婆婆和我女儿(我女儿还不到2周岁)拘留,我婆婆至今已经被拘留8天,我女儿拘留了12小时。我该怎么办?
根据《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在集体收益以人均分配时,增加一人份的份额,而我村现在被征地,要按人头平均分配,郊区计生局却以内容为征地补偿款不属于集体收益这样一个答复文件下达镇计生办,而镇计生办持这样一个答复文件在所辖村实施,是否合法,请资深专家尽快予
夫妻双方,一方是居民户口,一方是农民户口,由于违反计生,多生一胎,被罚款14.3万,因一时难筹巨款,被法院强制拘留,法院这样合法吗?款项是如何计出?是否应该公开?
铜山县大许镇计生办于2011年10月21日至10月24日在大街上强行把多名二胎孕妇拉上车,并拘留多天,让家属拿钱来赎人,不拿钱的要强行带去引产,我想问是谁给予了计生办抓人和拘留的权利,这种另人发指的行为是否深深触犯了法律呢?
我因无力缴纳计生罚款,计生人员就私自强拿了我的部分财产,后又多次对我称,若再不缴纳罚款,就申请法院对我夫妻俩执行拘留;其实,当初我已花4000元给她的领导,没办成事儿;后又再我老婆临产前把我老婆强行抓走,扣押在一宾馆内,对我要挟称,若不缴纳2万元罚款,就强制流产,我就缴纳了4000元接出我老婆;孩子出生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