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广西南宁市的一名小学教师,我校于90年代末由国家投资建了一栋教师宿舍楼,属福利房,可办个人房产,但当时我因没结婚,所以就没够条件推荐购买。2007年初,当只剩下最后5套房的时候,校委会开会决定说这最后5套房不卖了,留给家远的教师午休用。现在我已结婚,夫妻双方都还没有买房,已经具备了购买学校福利房的条件,可校委会却说不卖了,留给家远的教师午休用。请问;校委会是否有权决定学校福利房的买卖?是不是学校的福利房只要学校教师具备条件都可购买? 望律师指点
我是南宁市的一名小学教师,我校于90年代末由国家投资建了一栋教师宿舍楼,属公房,可办个人房产,但当时我因没结婚,所以就没够条件推荐购买。2007年初,当只剩下最后5套房的时候,校委会开会决定说这最后5套房不卖了,留给家远的教师午休用。现在我已结婚,夫妻双方都还没有买房,已经具备了购买学校公房的条件,可校委会
房子是朋友的单位福利房,没有房产证,因工作他要调走,我想买过来。请问:除了双方签订协议书、到公证处公正外,还应考虑哪些,才能更好的规避风险?谢谢!
今天学校领导决定学校所有女教师的产假减为两个月,请问学校的领导有权利决定女教师的产假吗?另外女教师的产假应该是多少?如果遇到寒暑假能不能顺延?麻烦律师们给说一说,万分感谢!
商品房签订后两年买受方未付款,出卖人是否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签订后两年买受方未付款,出卖人是否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请问是根据什么条款来判定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谢谢
商品房签订之后两年。买受方未付余款,出卖人是否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两年。买受方未付余款,出卖人是否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可以解除买卖合同,是依据什么法律条款?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本人迁户口到男方,户口已在当地派出所顺利办理迁移手续,但当本人到村委落户时,村委会以我结婚登记超出一年时间违反了村规民约不给予落户,村民的所有福利与我无关,另一条件是要罚我5万元才给入户,请问号村委会这样做是否合理。注明:我结婚登记时间是2010。3。1日,迁户口时间是2011。5。12日
我的学校 老师常常打骂学生 有时让学生爬在地上,一个小时左右。 然后老师经常搜查学生的书包,虽然他们打着安全的名义 但是学生就不需要隐私了吗。 我跟老师说过 可是他们摆着强硬的态度告诉我 你去告啊 你去告啊.. 说什么教育局不会管。 而且我不知道怎么跟教育局说 谁教教我。 感谢了。
本人结婚后在当地派出所顺利办理迁户到男方家的手续,到村委办理登记时村委以我结婚超出一年时间办理户口迁移违犯了村规民约为由不给予入户登记,另一个答复是要我交50000元才给予办理登记,不然的话本村村民所有福利,我终身不能享有,请问村委会这样做是否是否合理。
本人在2008年出售了一套单位福利房。此房是2003年底入住的,至今未下来产权证。所以从2008年至今的房屋物业费以及包烧费都是在我的工资内扣除,而买房人至今也不支付我这方面的费用。我现在不想卖给他了,想把房屋收回。我应该如何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