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校委会是否有权决定学校公房的买卖?
校委会是否有权决定学校公房的买卖? 我是南宁市的一名小学教师,我校于90年代末由国家投资建了一栋教师宿舍楼,属公房,可办个人房产,但当时我因没结婚,所以就没够条件推荐购买。2007年初,当只剩下最后5套房的时候,校委会开会决定说这最后5套房不卖了,留给家远的教师午休用。现在我已结婚,夫妻双方都还没有买房,已经具备了购买学校公房的条件,可校委会却说不卖了,留给家远的教师午休用。请问;校委会是否有权决定学校公房的买卖?是不是学校的福利房只要学校教师具备条件都可购买? 我该如何才能购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红树林(广西)
提问时间:2008-10-26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