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10年1月在北京酒仙桥建材市场D3号售货摊位购买热浪暖气2组(一组为8片60×180、一组为4片60×180)。2012年1月11日由安装人员苗学义等人安装并收齐余款。安装后的第6天打电话给厂家确认真伪,确认为合同有效。合同编号分别是和0003951。 我家暖气于2011年冬季供暖期间因暖气气堵,跑风漏水给热浪厂家打电话报修,厂家来人看后说此暖气不是热浪产品,这次给换跑风,以后不管维修了。 我于次日来到暖气购买地北京酒仙桥建材市场寻找热浪销售人员李云霞,但未能找到。后来到酒仙桥建材市场管理办公室询问此事处理办法,经市场管理人员查询该D3号售货摊位已转让给康万利(电话:13439864099)。经市场人员协商。康万利答应,如暖气有问题,可以给他打电话。因未能找到李云霞,市场管理人员高瞻答应给继续寻找热浪销售人员李云霞。 2012年2月11日,我发现我家暖气片慢慢往外渗水,于是2012年2月13日我又找到酒仙桥建材市场管理办公室管理人员高瞻,经找到康万利、苗学义询问未果。我要求给我一个说法,答应一周内给我答复。 以下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 1、作为市场管理者应当负责:因管理单位已于热浪销售人员李云霞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并收取摊位费、质保押金等各项费用。属于利益收益人。 2、安装人员苗学义在明知是代表热浪厂家安装暖气,就应该在确认暖气是热浪厂家的产品后安装,但其安装的却是其他厂家的伪劣产品。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故意行为,应为合伙诈骗行为,属于刑事犯罪。必须严惩。 3、热浪销售人员李云霞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实属偷梁换柱以次充好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的刑事犯罪。必须严惩。 4、对于热浪厂家管辖的市场销售人员热浪厂家应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销售过程中的监管有很大的漏洞(应与消费者确认安装的是否是该公司的产品),并且在发现问题后立即解决。另外,如果是厂家内部人员与销售人员李云霞串通合谋,就应该属于合同诈骗行为的刑事犯罪。必须严惩。 5、必须要给我本人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不排除我本人使用维权的权力。
2010年11月供暖期开始,暖气漏水,致使我家地板被泡,家具,电器,墙面均受潮部分变形严重。责任归开发商,但开发商迟迟不解决。并不愿承担除地板外的其他费用。我应当如何维权?是否有精神补偿和误工补偿?
楼上卧室地下暖气管道漏水,把我家房顶墙皮泡掉一大片,暖气维修还在第2个保修期内,经物业协调,施工方也同意维修,还答应给予一定补偿,因楼上家没有责任,就是拒绝维修,如果到了第3个采暖期,我家肯定就泡汤了,我该怎么办?
我想咨询一下,去年我在前进里买了一套民宅。2010年出来的房产证,买房是通过中介公司的。当时中介告诉我以前所有费用都已交清,别且在合同中有约定必须交清之前所有费用。那天去物业交电费的时候,物业告诉我还是以前房主的姓名。当我们问拿房本能改回现在的名字吗,物业告诉我们该户欠费2009年的暖气费。所以只有交清之后
您好,我们小区现在正在进行暖气管道改造工程,据说要给每家每组暖气都要重新通管道,每组手工费90元,还有物料费若干,还要在墙上打好多洞,这种做法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的房子还能要吗?
关于铁路住房改暖气,耽误营业房营业的赔偿问题,我们家在内蒙古通辽市,我们租住了一个铁路的营业房,可是最近铁路房建段供暖车间说是需要改暖气,需要把老式的集体供热,(一个主阀)改换成一家一户单独阀门控制,(防止有的个别住户不交暖气费),大概需要2,3天时间,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这2,3天营业房不能营业,我们的损
一般西北地区房屋内都有暖气,暖气安装或修改位置以后多必须试水和试压,如果装饰公司负责改装暖气试水后,自己装饰的住户的暖气不漏水,而楼上有的住户暖气漏水,从而破坏了已经装饰好的屋内地板与墙体,责任是划归楼上住户修改暖气的人,还是物业,本方是否也需要承担责任或者赔偿?
你好,请问我家刚装修交工半个月的房子,这次暖气试压,我家不要求供暖(在外地买的房子),因为物业误将阀门开了,而装饰方没有将房间的暖气接头拧紧,导致家里木地板、套装门以及家具被淹,致使其变形,开裂。责任方应该归谁,如何索赔?
新装修房屋,暖气已拆除,余一管道口未封,由于我没打算供暖,之前我已向物业报停。供暖试压过程中,家中无人,开发商工人误操作打开开关时漏水致使地板被泡,应该谁负责?物业不承认我报停,并且不提供报停记录,如何追究物业的责任? 问题补充:开发商认为不应由他们负全责,说物业没跟他们交待?但他们为对们邻居试暖气
我家在09年装修的新房子,当时装修公司将卫生间暖气管道用金德管改造,去年第一年供暖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今年再次供暖,昨晚夜里突然管道爆破,使得家里床,柜子,家具,电器受到严重浸泡,所有家具底部已经鼓包,裂缝,此事应该找谁赔偿?我让物业公司来看,他们说这是因为当时改造暖气管道的责任,现在装修公司只是给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