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姥于2012年2月初去世,生前立好的遗嘱为将三居室的房子留给我妈一间、三姨两间,但因为文化有限并没有明确写明是哪一间。我姥姥在家瘫痪10年,但都是我妈来照顾的,我们是单亲家庭,姥姥的药费等等都是我妈出。三姨和我们住在一起,基本不照看姥姥,付出的汗水不及我妈万分之一(毫不夸张!)。请问我们现在这种情况,在分配房间的时候占不占优势,在法律上有没有优先考虑的说法呢?
我们房间肯定不会多要一间,但是在选择房间上是不是更占理呢?如果上法院有没有优势呢?
我姨姥,也就是我姥姥的亲姐姐,在十几年前找了一个比她小20岁的丈夫,她们一直在一起生活,因为我们家的反对,我们两家没再怎么联系,但是我妈妈是我姨姥的干女儿,这个是有证明的,曾经过继给她的,因为姨姥没有儿女。后来姨姥身体不好,得了老年痴呆,那个男人就把姨姥一辈子的财产,包括房子和股票都卖了,都归为自己所
我爷爷去世了,留有一套房产,并由我奶奶和三个子女平均继承,由于我奶奶年纪大了,想把遗嘱立好,遗嘱里把她的财产平均分给三个子女,房子归儿子,由儿子给其他两个女儿钱。 如果现在进行房产评估的话,等我奶奶去世了,是否还需要重新进行评估呢?还有就是立遗嘱需要所有人都在吗?
我亲生爸妈10多年前离婚,4年前我妈妈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她留有一栋房子,我是具有全部继承权么?我的一些舅舅要和我抢那个房子!请问我打官司,能打赢么
父亲于08年病逝,膝下两子,大儿子为前亡妻所生,后再续弦,现小儿子与其母一起生活。大儿子早已独立,小儿子尚大学在读。当年父亲死时曾立遗愿将其家庭财产分割,由于当时法律意识淡薄,遗愿未得到公证成为有效遗嘱。现家庭出现急事,妻子需要变卖部分房产偿还债务(此处房产所有人为妻子本人,并为妻子所使用,并是丈夫遗
我们家有3个儿子(我是老大)一个女儿,原来老家有4间平房,3个儿子各一间父母一间。早几年其他2个儿子盖2层楼房,由于我在外地工作不住老家,经商议后他们把我的房子拆掉给他们2个空地方盖楼。现在由于拆迁,小儿子拿了3套房子(一套给父母居住,自己卖了一套,一套自己居住)。2儿子拿了一套,我和小女儿一间房一分钱也没
我姥姥,姥爷当年动迁时有一套住房,是和我二舅共同居住的,这些年我二舅也是和我姥他们同住,动迁后我姥拿动迁款买了新房,我二舅没出钱,家人也没反对,同意由我二舅给二老养老,并将房子给我二舅,但我二舅去办房产证时,交完钱,房产局的人,拿着钱跑了,房证就没办下来,之后他对二老的态度以及亲属的态度一直不太友好
我爷写的遗嘱,有一条是这么写的由二孙子继承此房产但是我以前改名字了。身份证现在是张,我户口还迁走了,从长春迁到四平了,我爷忘了还以为我还叫这名字怎么办?遗嘱有效吗?户口写的是:名字张,曾用名现在我爷长春的房子,我从长春迁户口迁到四平我妈户口名下,一个本还改名字了,我爷房子给我立遗嘱了,但是遗嘱名字是
父母死后留有四子二女,但是均未留下遗嘱,其中生前一直由三儿子承担主要抚养权,即照顾衣食住行,大儿子及大女儿由于家境比较富裕,所以给钱父母,但父母也是将所得的钱交大儿子保管,现在父母走后,留下这些钱,和一间祖屋和土地,大儿子现在说他要做主把钱拿走还要平分土地,我个人觉得很不合理,但是我不知道理在哪里,
父亲与继母婚后有一处房产,是跟继母结婚后购买的父亲的单位房,购房款是我父亲付的,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如今父亲年事已高,想现在过户给我行不行?或想把房产立遗嘱给我。请问这种情况父亲房产是跟继母共有的还是我父亲的,是否可以立公证遗嘱给我?另结婚前继母有一女入户到我们家,我还有一亲姐,请问此房产父亲可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