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2011年12月6号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房子里边有太阳能热水器,暖气,电视机等家具。签合同的时候房东说太阳能的电不要拔,并且她还设置了管道保温。1月10号放假回家了。春节期间房东打电话说太阳能冻裂了(太阳能热水器在我租以前曾经坏过),让我把太阳能的电给拔了。2月14号我联系房东说太阳能坏了怎么处理。房东说把房子租给我这期间一切问题都由我承担,让我掏钱维修。我想请问这应该由谁负责。
我家的房子出租后,租房人为3人,发生违法犯罪(传销并出人命),事后房东才知租房人做违法的事,,而且超出租房人所说的3人租住。
半年前来修的人说“这机子早该换了”,但还是修了一下,这次来修的人说“修也没什么必要了”,说“这机子用了六七年了,时间到了”,合同上说“爱护屋内设施,如有损坏按设施原价值的50%到80%赔偿,房屋内部设施在承租期间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维修费用”。但问题是合同上也说保证之前是完好的,如果早就该换了,那么
请问:如果在租房合同上注明了,租房者不能从事非法经营及其违法行为,如果房屋租赁期间租房人发生违法犯罪活动,房东要负责任吗? 谢谢了~!
我在X人旗下包工,属第三包工,在工作期间我聘用的员工受了伤,请问工伤赔偿问题由谁来负责
我在X人旗下包工,属第三包工,在工作期间我聘用的员工受了伤,请问工伤赔偿问题由谁来负责
本人在平罗县城**园小区购买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子,房子是2011年9月30日交工的,但是交工时水、电、气均不通,可以说是不具备入住条件。但物业公司给了我们钥匙,要求我们装修。从10月2日我就请来装修师傅来改水、改电、找地平、做木活(期间干活的工人还一直在用水),一直到11月28日,木工活干完了,就等着小区通天然气供
在村负责治安因保护村里的财产而得罪同村人,遭人雇人报复致伤后在治疗期间死亡的刑事责任
本人是烟台农民,父亲在村里做治安员,因村民私自拿村里财务而劝阻,被其子雇凶殴打致伤,后在经法院调解后治疗期间死亡。请问是否属于工伤?是否能追究雇凶刑事责任? 事情已过去四年。当时鉴定为9级伤残。法庭调解赔款8万了事。说是判刑的话赔款也拿不到。后治疗出院回家养病期间转成肝癌死亡。请问这事公平吗?该怎样处
我租了一间房子,近来发现热水器附近的管道漏水,需要维修,我想知道,维修的费用谁来出,合同上写的是,家里的用电器如有损坏,招架赔偿,但是没有说明认为损坏还是自然损坏,那么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 热水器估计有好几年了,他们家的冰箱洗衣机也好久了,难道出了问题,都要我来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