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结婚有10多年了,最后今年感情就不好。就在这时候妻子说要帮我办工作要拿10多万,我想也可以,就在姐姐那借钱给拿了,但妻子拿了钱过一段时间说办完了,并拿了一个卡说是工资卡.当时我也没在意就放他那了.{其实他拿钱没去办工作.离婚前我不知道}在这期间老人看我们负担有点重又拿出来3万给我们还房子贷款.结果他把钱拿去了,贷款却没还.后来经常不在家老走。最后我们离婚了.离婚后我才知道工作没办钱没了。离婚时协议写的是房子和孩子归我,但现在房子是她名当时贷款是她明贷的。现在她离婚后她偷着把剩下的贷款换完又拿着房证去抵押又买了房子{这时贷款所剩不多了}我就想问一下她这么做违法吗?我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
我在家门口的烟酒店买了一箱啤酒 易拉罐装的 我当时要买的是青岛啤酒 但是 买回家 仔细一看 才发现 是青一啤酒 而且啤酒本身有严重的汽油味 啤酒本身的包装和青岛啤酒一模一样 就是标志不一样 但是由于购买时没有仔细观察 并没有发现 所以也没有索要发票等凭证 那么 现在老板是不是可以完全不承认有这件事
我朋友捡到别人9100元钱,失主怀疑是他捡到的,但是没有证据证明,所以我朋友不承认,现在失主报案了,如果警察查出是我朋友捡的,而我朋友拒不返还,那么我朋友会被定罪吗?如果在警察找到证据证明我朋友捡到钱后,我朋友返还全部金额,请问还会被定罪吗?请各位知名律师闲暇之余替我解疑,2个问题,一个一个回答好吗?我
您好,我是临沂沂水县的,我和妻子都是农村户口,有一女儿,按法律可生二胎,但他们却故意刁难我们,一,必须有房产。二,必须交六千元押金。三,必须找六个保人其中有一人是公职人员。四,必须做绝育手术。请问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们怎没办?
我于2011年8月30日到公司上班,进公司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结束后,于10月30日转正,我于1月春节结束后正式提出辞职,我们每月8号发工资,结果,老板说一月份的工资按实际的上班的天数来算,春节假期的工资按事假来算,也就是没有工资,请问这合理吗?我该找什么部门投诉?
因我过失造成别人财产损失价值约600元,后未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人家有不去法院告,强行拦截并变卖了我的14000元的财产,据说在变卖财产时是喊着村委会和生产队两级组织作证并三方保管保全,我们认为他们的行为都触犯了刑法,但公安局和检察院都不支持立为团伙盗窃案的请求,恳求有正义感的高人指点迷津,出谋划策,能让我
请问一下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区别?我工作了五年一直在和人力资源签合同,没给转正,只有保险没有公积金。公司现在算违法吗?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现在公司提出正式工可以提出拿钱回家,派遣工却不赔钱,这样合理吗?请帮我解决,谢谢!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