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芜湖县人,在湖北宜昌工作。我与单位的用工合同是每年一签的,前两年都是年薪八万,去年放假时,领导叫我今年继续干,可今年去签合同时,单位将我的年薪降到五万,我今年已经错过了与本地单位合作的时机,现在回来只能从事一般性工作,全年工资至少要少拿两万元人民币,而且这个单位是用年薪八万的“高薪”将我挖过去的,现在已经帮他们培养了一批技术力量,遇到这种过河拆桥的单位,我该怎么办?
我是1954年5月出生 在2000年2月到一家国有企业工作 2007年3月签了一份3年合同 今年九月中旬单位领导找我谈话 要我算断 [30000元] 或者继续工作 工资1500元 无任何津贴 [我算了一下 去年十月至今年九月工资及津贴有四万八千多] 国庆节后我向单位提出 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工资侍遇不变 前两天单位说不行 我仍坚持我的要求 单
我所在公司现在出现这种情况,如:9月份工资要等到11月中旬才能差不多拿到,整整压了两个半月的工资,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拖欠员工工资问题?法律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压员工工资超过多久吗?.又是否可以申请劳工仲裁
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曾要求离职但车间主管不同意离职,现在和主管发生茅盾要离职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员工所有工资吗
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曾要求离职但车间主管不同意离职,现在和主管发生茅盾要离职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员工所有工资吗
在这个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给我辞退了,向经过法律途径解决,可是我没有相关证明能证明我是这几公司员工,请问什么资料可以证明?
我表妹最近找了份工作,是在人才市场做前台文员,在应聘的时候用人单位说只收取150块钱的工作服费用,并没有说明还要收取其他费用,当时也没有签订雇佣合同。等到我表妹去单位报道的时候,对方说要我表妹的银行卡帐号,然后趁我表妹不注意在刷卡机上刷了800块并要求我表妹输入了密码,然后也没有给我表妹发票,也没有说明为
我在一家超市上班,我辞职了,组长批准了,但他们现在以组长没权利批准跟我没提前一个月辞职为由扣留我一半以上的工资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