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保定市涞水县有一座荒山我想买下了,但是我知道是不可以买卖的,我需要办哪些手续才能拿到合法永久经营权。谢谢!
我于01年从村里承包一片荒山(大约四五百亩),承包期是30年,承包费一次性仅花了400元(很多人肯定会说很便宜,承包荒山的不只是我们,村里其他还有20几户也从村里承包了面积不等的荒山)。当时和村委签定的合同,并有公证处做的公证,合同规定搞种植、养殖。 现在,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一家公司在我所承包的荒
2000年承包一座荒山,现在政府修公路要征用占用一部分,现在村委会没找过承包者谈任何的关于赔偿方面的问题,私自把占用的土地量完了,要把赔偿款分给老百姓,请问村委会的这种作法对吗,赔偿应怎样分,是否经过承包者关于赔偿达成协议后再分赔偿款?
我老家有几处荒山,其中一处已外包给外村人栽种金银花,另几处我与本家兄弟想承包,村委会并以广播通知竞价,在我已交定金开收据后等待签合同时,村里让等等,说是上级有扶贫,可在国土局给扶贫整理完后,村委警报给啦外村人,既没经过村民同意,没给我退钱,请问此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我该怎么办?请指教
我家在郯城县马陵山承租荒山一处,今年郯城修建庙山至司家公路,在原路基基础上加宽,个别路段改道。现路道,经我承租处,占用有开垦的荒山地1亩有余,树木,其他经济作物,以及未开垦的荒地半亩。使用年限还有四十多年。是否都能得到相关补偿?补偿额度是否有依据可寻?谢谢解答!
尊敬的陈律师你好!我们的《商品房购买合同》未签订,但首付已缴,同时发现合同上有异议,我们可不可以让开发商退还首付了!
本人从1996年9月起与我村村委会达成第一期承包合同,承包了我村村外荒坑(完全荒地,无开垦),当时分别投入:机井一眼、植树160余棵、平整出土地13余亩,共投入达10余万元,第一期合同到2002年夏季结束;由于期间村委进行了换届选举,见荒坑已复耕,以合同到期物价上涨为由,将原土地承包费上涨3/5;至2007年合同结束,因
我承包了我镇企办的一个鱼池,面积约500亩左右,承包期有20年,因与铁山水库答界影响水面养殖面积而时常有350亩在枯水期没有水,另外鱼池是几个村淹水田,企办每年付经费给各个村,我承包有4年了都没有收益,从去年10月份开始其中一个村强行在其村淹水田内采砂,且砂石留在池内,严重影响养鱼,上报镇府企办都不予解决,请问我要如何维
本人从1996年9月起与我村村委会达成第一期承包合同,承包了我村村外荒坑(完全荒地,无开垦),当时分别投入:机井一眼、植树160余棵、平整出土地13余亩,共投入达10余万元,第一期合同到2002年夏季结束;由于期间村委进行了换届选举,见荒坑已复耕,以合同到期物价上涨为由,将原土地承包费上涨3/5;至2007年合同结束,因
因为全家迁移为非农业户口。为完税,林地、耕地请人代耕管护并保管经营权证书。现在承包经营权已经写成代耕人家成员。当事人至今也没与任何人完善任何手续。问村社,说是用07年重庆市文件收归集体了。问旧县镇信访办,说是户口迁走了,承包经营权就没有了,只还林地不还耕地。视而不见,不给书面说法。代耕人家又说:“领导
我2008年底从沈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得一房屋,当时约定3首付/7贷款,我交2万元后其余首付由开发公司垫付1年。由于我对选房有特殊要求(楼前不得有太高的楼,当时我所选房屋前为该公司待开发的地段),所以购房合同的补充合同里添加了“该房屋前不得有高于9层的建筑”条款。但当我在办理预告登记时,无意间发现开发公司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