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先提出离婚,男方同意,但男方却带女方到法院去离婚,因女方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加上心情烦乱,就签了名,但这到底合不合理
我于今年五月份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书中写的是女儿归女方抚养。房屋归我和我女儿所有,债务由我偿还。因为当时无法偿还贷款,房产证上一直是我前妻的名字。现在我再婚了,经过与前妻协商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两万元,前妻同意把房子过户给我,为此我们还签定了一份离婚补充协议,但未做公证。事后到房管所过户时他们却以离婚
男女离异,有一平房法院判给女方了(有离婚协议书),但村里的房证等相关手续均未变更。
男女离异,有一平房法院判给女方了(有离婚协议书),但村里的房证等相关手续均未变更。 去年旧房拆迁(以旧换新楼,但目前还没有拿到新房),村里已经上交的相关房屋信息中仍然填写的是男方信息, 今年男方突然病逝,现在女方想要回房子,可以吗?她需要怎么做? 现在村里的拆迁通知书的署名仍然是男方,如果现在女方想
我想知道和厂里已经签下了协议,事后我觉得不合理,我想对法院提起诉讼,能否成功?
2010年5月25日,在中牟县白沙镇前程村的厂里,上班期间发生意外.被冲床压倒四根手指,一个受到挫伤,三个均被截了1-2厘米。我想知道这属于几级伤残?因为我未满18岁,我想知道我所签的那个协议是否生效!我想向法院提起诉讼,能否成功?
法庭主持调解离婚,双方当庭签字,领取调解协议书当日一方反悔,法院又另行开庭判决,请问程序是否合法?谢
没有了! 在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上,双方签字和双方签收生效,前者是否有法律依据?谢谢!
离婚前一晚,女方遭到男方的暴力,然后提出离婚。男方写的协议是1、夫妻共同购买的一处(现住)房产全部归男方所有。2、一个子女由女方独自抚养。3、男方每月付子女200元抚养费。不同意这三条,就不离婚。女方迫切想离婚的的前提下签订了协议,拿到了离婚证。过后女方在房产的处理上觉得有失公正,想就房产这一项提出赔偿,
我是杭州户口,我妻子是嘉兴户口,我们已生有一男孩,去年底发现妻子又怀孕了,双方因为是否要生下来产生了很大的矛盾,没办法就协议离婚了,现在的孩子归我,房子归她,我想问的是,如果她真的把小孩又生下来了,我还要不要罚款的?如果我也要罚款,那么我需要跟她签协议,这个钱也得让她自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