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棚户区改造中的好房屋,具备楼房中的一切设施,是否应给予补偿?
我家是近几年新盖的房屋:铁皮顶盖、内外墙装修、塑钢铝合金门窗、室内有洗手间、上下水道、地暖等楼房具有的一切设施。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俱全,且我们奉公守法,每年都交纳土地税。我家所住的区域被列为“棚户区改造”,一平方米对一平方米换2层楼,其它楼层找差价。请问:1.我家算是棚户房吗?对于我家生活在棚户区内应该有怎样的说法?2.对于房屋和土地应不应该给予适当补偿?3.如果不给补偿的话,我们拒绝签约,他们要强行拆迁是否合法?其后果如何?我们该怎么办?
我是吉林省通化市一乡镇个体商户(网吧老板) 最近因棚户区改造因此需要搬迁,我是租的房子,租房合同是07年签定的有效期间为一年,之后一直以货币形式续约,没有从新签定合同.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并且由谁给我补偿.麻烦一下可以具体叙述一下么.
我是吉林省通化市一乡镇个体商户(网吧老板) 最近因棚户区改造因此需要搬迁,我是租的房子,租房合同是07年签定的有效期间为一年,之后一直以货币形式续约,没有从新签定合同.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并且由谁给我补偿.麻烦一下可以具体叙述一下么.
公有租房【单位72年用灰渣建造的简易房屋】拆迁买产权,房证标注建筑面积35.11平米与实际测量面积26.24平米,差8.87平米
我们的长期宅基地使用证,说收回就收回,任何说法也没有,一句话:国家的!国家就可以任何补偿不谈!我们自己盖的厨房厕所,完全按照附属物,每平方仅仅补偿二三百元,而回迁房的厨房厕所,却要我们交四五千元买,包括百分之三十几的所谓分摊,也要我们交四五千元,试想我们的宅基地动辄二三百平方,补偿我们仅仅七十余平方
我们公司是当地具有专业资质的一家动迁公司,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对其动迁区域内的被动迁户的房屋进行了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在此基础上对其附属物也进行相应的补偿还另给了搬家费和过渡期租房费,可是更有些难点就是当地有几个养貉和养狐专业户要求我们对其貉窝以及貉子进行补偿,补偿完
我家住在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南部,我们是非农业户,但房屋建在集体土地上,以前棚户区改造时,因为这是集体土地,不给拆迁,现在这片土地因为建工程用地,区政府要以棚户区拆迁的形式,进行拆迁,要按2001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给每平米650元的拆迁费,院墙.井等没有补偿
非农户继承农户房产,村集体是否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推到房屋给予地上物补偿?
我觉得有权力。因为集体土地非农户无权使用,而地上物的房产不可能不关联土地而独立存在,如果房子一直存在下去,也就不管有没有土地使用权这一说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