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比较复杂,我尽量说的详细些,我是从06年进入某集团公司下属材料公司工作的,08年因材料公司经营困难倒闭了,集团公司把我调回集团某部门工作,合同与集团公司重签,但注明了承认之前材料公司的2年工龄,并在09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直到工作至11年12月份,部门领导开会说,从12年1月份开始此部门从集团公司独立出来了,老板已将此部门转让给他,他已注册了一家新公司,与集团公司无任何关系,征求部门员工的意见,可以继续留在原集团公司,也可以去新公司,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并可在合同上注明承认以前的工龄。(另外在部门独立出来之后,集团公司因为经营问题,也转卖给了别人。)事情很复杂,有些转让的具体事情我们这些下面的员工也不是太清楚,公司也从未有过公示告知我们这些情况。集团公司现在的变动,让我很迷茫,我因为考虑新公司规模较小等因素,打算留在集团公司,但集团公司集团办领导说,人员已转让给新公司了,不再理会此事。
我的疑问是:
1、我是否有权利留在集团公司,继续以前的劳动合同(合同上的岗位是部门内勤,工资是2000,但经过几次调薪了后,薪水已调至2300元,每次打在工资卡上。)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但集团又拒绝接收,我该怎么办,是否算集团公司违约,我可以要补偿呢。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不去新公司是否就意味着我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补偿呢?
2、还是上面的话题,集团公司如果接收我后,岗位,工作地点和工资等怎么订,是双方协商,还是由他们安排,不服从的话,就可以辞退我,无补偿呢。
其实,说实话,如果他们按工作年限给我补偿,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也能接受。就怕他们故意刁难我,比方说让我去外地工作,安排不适合我的岗位等,逼我主动辞职。另外,补偿这一块,我也搞不清楚,无固定期限的补偿是否是双倍工资呢。
转让公司营业执照(市局和丰台区) 现转让以下公司: 丰台区2011年5000万商贸公司转让 以上公司资料齐全,账目清楚,税务正常,无债权债务,可随时变更过户
我公司在重庆的店面转让给当地经销商,经销商答应员工一并转让,那原来的合同怎么办?是否需要补偿员工?还用与经销商签劳动合同么
别人欠我钱,给我写了欠条,现在还款时间没到.可我现在急需用钱,我可以把欠条转让给他人或者公司吗?
我于2年前把公司转让给别人了,当时通过家会计事务所办理,过程我未参与,只是将所有公司相关东西交给会计公司了,半年后问他们说已经转掉,我现在工商局网站输入公司名称和姓名证件号都查不到信息。我想知道这件事有什么隐患,应该怎么处理?
法人把部分股份转让给公司高层、所转让的股份都是盈亏股份、而且公司所有的不动产与其他小股东无关、请问还
法人把部分股份转让给公司高层、所转让的股份都是盈亏股份、而且公司所有的不动产与其他小股东无关、请问还有什么法人是需要保障的?
某有限责任公司已注销,该公司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出让。现要将土地转让给个人(原股东),需要办理哪些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