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09年7月毕业的本科生,由于之前在学校跟用人单位签约,毕业后我的档案就去了该企业(该企业的档案也是委外托管的,我们没入职的档案好像还在公司放着并未托管),我又新签约了另一家外企,我的档案现在第一家公司放着。我现在想把我的档案转回家乡的人才中心。请问1.半年过去了,这档案有没有什么影响?2.转回家乡的话要履行什么手续3.放在人才市场,可以算工龄的吗?(外企是不接受档案的,在外企工作怎么算工龄?)
是这样的,我已毕业,在湖北省妇幼上班,但妇幼是不接受你的档案和户口的,我毕业是将户档打回原籍也就是武汉人事局的下属武汉人才中心。因为有私人用处要将户口上到武汉流芳(本人以前是江夏区户口),派出所要我到毕业办公室开准迁证,所以我到武汉人才进行办理。 1.一去她就要我交300元,说办理准迁证业务必须搞人事代
请问法律法规有没有规定违约时交违约金最高额的规定啊。现在要违约可是要交5000,可是工资只有2400每月。
我快毕业,去年11月就与一家国企公司签了就业协议,现在学校通知说我的户口、档案及党组织必须一起派遣到该公司,我个人呢不想把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到公司去,担心以后麻烦,想全转到老家,不知道到底该怎样做才是合法律规定的,还有我个人档案今后一生中跟我的哪些方面有关系?? 请老师讲解为谢!
员工人事档案在人才市场托管,每年的托管费应该是用人单位缴纳还是员工本人缴纳?请问有关于这部分的法条说明吗?(深圳的)
通城县人事局依据《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保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字[2000]236号文件向2010年招聘教师收取人事档案托管费每人每年300元,但该文件的生效日期是: 2000年08月03日,那么这之前的档案托管费也按每人每年300元收取是否合理?本次通城县招聘的教师有30位是被通城称为“四大生”的代
我是2010年毕业的应届生,由于毕业时没有找到工作,户口和档案就被遣回生源地当地的人事局,学校发的报到证已经到生源地所在的人事局报到,现在在外省找到工作,工作单位要求转档案过来,我是直接拿着工作单位的商调涵回生源地人事局把档案调过来,还是需要改派?
本科毕业生将于2011年7月毕业 在一次A企业的校园招聘中与A企业签订就业三方协议 协议内写明:企业应将协议15天内寄回学校。 若学生本人提出违约要交纳4K违约金。 现在半个月过去了,得到了B企业的录用,B企业要求签订三方协议,但学生本人已经没有了,学校招生就业处规定要得到A企业的解约函,才能补发新
我是2010年毕业的应届生,由于毕业时没有找到工作,户口和档案就被遣回生源地当地的人事局,学校发了报到证,我没去生源地所在的人事局报到,现在在外省工作,现公司不接受档案,我的档案该怎么处理啊?我要怎么做。谢谢!
你好,我家是山东的,我2007年在河北毕业,当时学校把档案给了我,到现在我还自己拿着,现在企业交保险,我应该把档案怎么放置之后才能加入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