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时有6亩地,现根据当地发展需求,此部分土地被国家占有使用(国家有给予补贴)。家人因此补尝闹矛盾,现想咨询一下下记问题: 1、本人有几位姐姐已结婚,是否享有此部分补贴的一部分? 2、有一位哥哥已结婚(2子女)和父亲分家生活,请问他能拿到多少补贴? 3、现在父亲再婚有一妻和一与本父亲无血缘关系的弟弟,他们能拿到几个人或几亩的补贴? 备注:本人未婚,具体未明确随父亲或哥哥生活(外地工作中),但户口在父亲处。请给予回复为谢!
大家好,我是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珠坑船渡村的一位农民,我们村的村民大多以耕地为生,每家每户靠的就是这点土地吃饭,现在镇政府突然带了一帮人过来量土地,说要把这片土地征用,但又没有什么公文,说要就要一共有三百多亩地,给农民的补偿少得可怜,说是要建什么风景区,农民们不从,他们就要强行执行,哪个村民出头
我家门前原本是镇政府所征收的土地,以前 ,政府的门口是在这边的,自从政府门口改后,直至现在,有一户人说这些土地是他家的,前些日子政府开会讨论过,但是他们始终说是他们的,政府没有解决问题,如今他们用砖头起了四大角,用竹棚围起来,(当年征收土地有单)刚好把我家的门口围起了,我们的圩队的工作人员已知,现在
本公司租用了一块庄稼地,准备打上水泥,做停车和堆放货物场地,请问一下要办理一些什么样的手续,以避免以后的纠纷。租赁合同已签,但没有注明会打水泥做场地,只是双方都知道有这么回事,是不是还要签个什么补充协议?要的话,条款又是怎么样的呢,谢谢
农村土地被征用,关于赔偿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的?是按照家庭人员数量来计算还是土地面积计算赔偿金额?
我是乙方于2009年6月12日与国营单位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现在合同未到期政府要收回;合同第四条有规定如有政府行为或甲方需在空地建设仓库,甲方有权随时收回租赁场地,乙方不得有异议;合同第五条有规定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要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这样的合同能得到赔偿吗....急 我有建筑物有赔偿吗
在2011年10月下旬有一只建筑队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我们家的耕地用挖掘机,挖了四个6米见方深4米的坑,其坑里的土全部堆在了我们的耕地里了。还在我的耕地里还用大型翻斗车卸了30多立方沙子。后来我们得知是国家电网在建筑铁架子。我想咨询一下该怎么赔偿我。
在2011年10月下旬有一只建筑队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我们家的耕地用挖掘机,挖了四个6米见方深4米的坑,其坑里的土全部堆在了我们的耕地里了。还在我的耕地里还用大型翻斗车卸了30多立方沙子。后来我们得知是国家电网在建筑铁架子。我想咨询一下该怎么赔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