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设计施工的建筑工程,因过失产生质量问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例如1998年设计施工建设完成,2012年因过失产生质量问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是否要负刑责?-------------------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舅舅到韩国打工,因事故伤了脊椎,以后很难进行重劳动. 现在希望与施工单位SK建设进行赔偿事宜. 我舅舅今年50岁.请问: 1. 治疗方面(在韩国一家医院进行治疗,现阶段还没有出最终结果,住院2个月)赔偿金额应获取多少? 2. 丧失劳动能力获取赔偿是多少(按什么标准计算?)? 3. 保险方面(公司给他参加了保险或没有参加保险)获
武汉长江世贸桩基工程由武汉一家桩基施工单位甲中标,与另外一家施工单位乙签订联合体施工合同,乙在施工过程偷工减料造成大的质量事故,现单位内部进行责任追究,请问: 甲派驻现场项目经理(挂名)、技术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事实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甲乙双方总经理、总工程师应付什么责任
我是单包工头(外墙贴磁砖),我的工人因外架不牢固断裂,摔伤骨折;我与上家没有签合同,责任应该怎么来划分(我是第三承包人,摔伤工人是我下家班组的工人)
问 题: 今年我姐和姐夫在北京打工时,于5月份一天,我姐夫在某建筑公司规定时间内,在工地上,做与自己本职工作之外的高空作业,无领导阻难,出了安全事故,导致背脊断裂,尚失劳动能力,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能否申请工伤鉴定和找该建筑公司进行理赔? 谢谢!
7月8日东方早报新闻晨报晚报都相继报道了这起因维修电梯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导致6旬老人跌落电梯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请教下 1.这个赔偿可以参照哪个法规?2.有谁来追究其法律责任,我查了下有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不知道可以合适吗?另外 精神损失的赔偿有无标准谢谢
7月19日早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近10名农民工在去三龙山旅游景区上工路途中,因雨后路滑发生意外,有两人当场死亡,现有数名民工重伤,且重伤民工因医疗费用巨大面临医院停止治疗危险。请问这种事情作为受伤方该如何处理。 2011年7月19日早7点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近10名农民工在集体驱车赶往三龙山旅游景区上工路途中,发生
我是劳务发包方(我自己的铺面装修把木工劳务活承包给单包工头的),他的工人在用射钉枪时把眼睛伤害了,我与木工包工头没有签定合同,责任应该怎样划分,如果我有责任我应该占几成!我想尽快知道答案!谢谢!
我是一个私人房屋建设的包工头,在给一户人家建房的过程中手下的一个工人在墙外的由木头搭建的一个简易架上施工,结果因为木头断裂导致工人从上面坠落,脊椎压扁,现在要求赔偿,木头是老板自己的,安全也是老板自己负责的,请问这件事我有哪些责任?责任怎么划分?可以帮忙解答一下吗?谢谢谢谢!